对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60号提案的答复
领衔人 | 孔燕成 |
建议内容 |
汽车制造业作为技术密集型产业,其创新能力直接关系到产品的技术含量、市场竞争力以及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等新兴领域的快速发展,汽车制造业的创新边界不断被拓宽,创新模式也在持续变革。在此背景下,如何有效提升汽车制造业的创新能力,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紧迫而重要的任务。 一、提升创新能力 1.加强技术研究与开发。一是要建立专门技术研究团队,聚焦核心技术领域进行深入探索和研发,以推动汽车制造业的技术创新;二是要加大对科研机构和高校合作力度,吸纳更多优秀人才参与到汽车创新领域,促进技术创新产出。 2.提升生产工艺与流程。一是要引入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智能化系统,提高制造效率和产品质量;二是要通过信息技术等手段实现生产过程的数字化管理和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改进。 二、产业协同合作 加强产学研结合。一是要汽车制造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密切合作,共同开展技术攻关和创新项目。通过实验室的技术资源互补,提升汽车制造业的整体技术水平;二是要制定激励政策与机制,鼓励企业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并对取得重大突破的成果给予适当奖励。 三、政府支持 1.制定优惠政策。一是要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并提供相应税收减免或财政补贴;二是要推动技术创新成果在国内首次应用时给予一定优惠待遇。 2.建立创新风险投资基金。一是要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汽车制造业的科技创新,推动产学研结合;二是要政府可以通过设立风险投资基金来支持初期科技项目,帮助公司尽早实施其市场化战略。 |
主办单位 | 区科技局 |
会办单位 | 区经信局、区国资中心 |
答复意见 |
孔燕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汽车制造业创新能力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等新兴领域快速发展,新能源汽车与智能网联汽车的竞争已从单一产品转向“技术+生态+政策”的全维度比拼,这就对我区汽车制造业的创新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直接关系到产品的技术含量、市场竞争力以及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当前,镇海区汽车产业在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等前沿领域的技术储备相对薄弱,无整车生产企业,但作为浙江省工业强区,在轴承、齿轮、减速器、液压马达等精密传动零部件方面形成特色产业集群,可用于汽车制造。我区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大力支持推动我区汽车制造业发展。 一是借力科研院所创新资源,加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近年来,我区加强校院企地合作,通过内吸外引,培育建设了甬江实验室、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等13家科创平台。2023年以来,为促进产学研供需对接,镇海着力打造“科技金桥”双向对接品牌活动,先后开展圆桌会议、院校开放日、资本对接会等形式多样的双向对接活动。同时支持企业和高校院所之间人才流动、技术合作,启动市科技副总对接申报工作,首批聘任科技副总、产业导师10名,第二批征集已有9名科技副总,人才双向挂职,加速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2023年我区引入大院大所宁波市数字孪生(东方理工)研究院,研究院结合宁波市产业发展布局,瞄准智能硬件与感知、三维建模与仿真、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工业互联网与反馈控制、区块链与信息安全等数字孪生相关领域开展基础研究,目前与镇海区公安分局签订科技兴警战略合作协议,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实现数字化管理。未来,可在汽车制造业领域也可运用数字孪生技术,实现生产过程的数字化管理和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改进。 二是建设专业服务市场,加强产学研结合。区科技局目前已依托镇海科技市场等平台,完善“需求征集-技术匹配-成果对接-产业化支持”全链条服务机制。针对科技成果与产业需求适配性不足问题,我区持续深化“科技金桥”品牌行动,举办“圆桌会议”天津大学浙江研究院(汽车零部件专场)活动,吸引宁波昌扬机械工业有限公司、宁波达尔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等近10家汽车零部件企业参加,活动采取“小班化”模式,实现逐家对接,精准指导。下一步将根据汽车制造业领域需求,精准对接业内专家,持续创新产学研对接模式,推广“企业出题、高校院所揭榜”的协同机制。 国家、省、市积极支持科创策源能力提升,支持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创新任务,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和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根据相关规定对项目牵头单位和课题承担单位分别按照国家支持经费1:1和1:0.5予以配套支持。支持“三首”产品开发,对认定为国际、国内、省内装备首台(套)或新材料首批次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分档奖励。对认定为国内、省内软件首版次产品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分档奖励。 三是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同时探索建立“投、贷、保”联动机制。2025年,区科技局印发《镇海区支持制造业领域高质量发展政策科技创新条款资金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对于规上企业研发经费内部支出超过200万元,较上年增长10%以上,且研发经费内部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3%以上的,按增量部分给予不超过10%的补助,市县两级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为进一步激励和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市税务局2023年印发《宁波市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鉴定工作指引》,细化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转清鉴定机制,消除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关于项目认定存在“界定不清晰”的后顾之忧,助力企业准确享受税收优惠政策。2024年,我区266户先进制造业企业享受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1.85亿元,占全部享受金额的75.4%;企业申报享受研发加计扣除优惠588户,加计扣除金额7.1亿元。 我区探索建立“投、贷、保”联动机制,积极开发各项金融产品,设立了产业发展基金、汇智天使投资基金、威远鲲鹏基金以等,进一步支持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投入。探索“知识产权质押+保险”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新模式,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多方协调降低科技贷利率,2024年度日均贷款余额超3.2亿元,享受企业112家,贷款规模居全市前列。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区科技工作的支持与参与,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