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51号提案的答复

2025-05-16 14:49 来源: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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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衔人 杨牡丹
建议内容

一、背景与现状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到2035年建成科技强国。二十大之后,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广东、河北、内蒙古、上海等20多个省份,都谈到了科技创新。正如总书记所强调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不我待,要进一步增强科技创新的紧迫性”“通过创新引领和驱动发展已经成为我国发展的迫切要求”“必须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进一步加大科技创新力度”。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彭佳学在去年宁波市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会议上强调,锻强创新第一动力,加快打造以数字经济为引领的现代产业体系,奋力走在高质量发展前列。今年,宁波市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重点工作提到,提升科创平台能级,以世界一流标准打造甬江科创区,高站位推进甬江实验室建设等。

我区虽在科创平台建设上取得一定成效,但仍面临缺乏有影响力的国家级平台、平台建设成效不够显著、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未能有效发挥等挑战。在此背景下,提高人才质量与密度、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和创新能力,已成为我区创建高水平科技创新示范区的重要抓手。

二、原因分析

当前,制约我区提升创新能级的主要因素包括:

1.尚无高能级的科技服务与产业人才培养平台。科技服务主体在链接高能级科创平台与企业方面的作用有限,产业人才培养投入不足,科技成果转化效率有待提高。

2.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未能充分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与高能级科创平台的合作深度和广度不够。

3.高层次产业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不健全。企业与高能级科创平台在人才联合培养方面的合作机制尚未形成,高层次产业创新人才短缺成为制约创新发展的重要因素。

三、建议与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四点具体改进建议:

一是建设高能级基地,融合科研与产业,提供全方位科技服务,高效促进科技创新转化为经济动力。科技成果转化是将科技创新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动力的重要和必然途径,但是“科研”与“产业”之间存在的“天堑”与“鸿沟”是阻碍科技成果转化成为经济动力的现实困境。建议支持集合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人才培养的高能级基地建设,提供高质量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通过提供科技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交流、普及与推广服务,融合“科研”与“产业”。高能级的科技服务,方能高效率地促进科技创新转化为产业动力和经济效益。

二是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通过高能级科创平台链接服务,为企业引入创新活力,助力企业主导创新。支持提供科技服务的公共平台、市场主体开展链接高能级科创平台与企业的“挖建沟渠”服务,组织我区企业到宁波市、浙江省高能级科创平台访学、座谈,建立长期合作关系。通过科技服务,为企业引入科技创新源泉,激发企业创新创造活力。

三是深化产学研融合,建立人才联合培养机制,以高层次的产学研融合型创新人才支撑高质量科技成果产出。支持企业与高能级科创平台建立人才联合培养机制,形成人才的流动工作模式。对企业与高能级科创平台联合培养的人才给予一定的薪酬补贴。鼓励双方通过共同设立科研项目、共建实验室等方式,为人才创新提供“产业平台+科研平台”的成长沃土。

四是加强产业人才数字化能力培养,构建高素质人才队伍,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澎湃人才动能。产业人才是推动经济快速转型和持续增长的第一资源,同时,数字技术对其他产业和经济发展具有放大、叠加、倍增的作用。支持建设集合大数据、生成式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的产业人才培养基地,加强本地产业人才的数字化能力提升,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等方式,提升本地产业人才的数字技术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构建一支具备高素质、服务各个产业的人才队伍,推动各个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充沛的人才资源。

主办单位 区科技局
会办单位 区委人才办、区人力社保局、区经信局
答复意见

杨牡丹委员:

《关于引创新之源入企,鼓励企业与科创平台联合培养创新人才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充分发挥我区科创平台高度集聚优势,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创新人才培养是区委、区政府长期以来坚持的方向,下步,我局将从五方面着手,推动企业和科创平台的共生发展。

一、强化专班工作合力,推动互利共赢。我区已成立了由区政府分管区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参与的全区推进科创平台赋智赋能工作专班,旨在汇聚相关部门合力,联合推动科创平台持续发挥服务产业发展和人才培养的作用,持续提升科创平台赋能赋智区域产业高质量发展能力,实现科创平台和产业的互利共赢。

二、完善服务体系建设,加快阵地和队伍建设。健全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是破解科技和产业“两张皮”问题,弥补“天堑”和“鸿沟”的重要途径,在2024年出台的《镇海区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镇政办发﹝2024﹞38号)中,设置了旨在推动科技服务载体和队伍建设的有关条款,如对符合科技服务业发展导向的商务楼宇的经营管理机构给予资金奖励,以及对促成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服务中介机构给予奖励,鼓励引导优质资源向科技创新服务领域集聚。

三、迭代科技市场,强化科创资源供需对接。迭代镇海科技市场功能,提升数字化水平,更好发挥科创资源信息共享平台作用,深入挖掘区域内科创平台的科技成果资源和企业的技术需求,面向市场公开发布科技成果目录和技术需求清单,根据行业属性和需求,每年常规性组织开展技术研发研讨、科技赋能产业创新、资金对接会等“科技金桥”系列活动,推动科创要素供需精准匹配。

四、健全联合培养机制,推进融合互通。按照《宁波市深化“产业教授”工作实施方案》和《宁波市深化“科技副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全区企业和科研院所深入推行“科技副总”“产业教授”双聘制度,鼓励平台创新人才与产业链、龙头企业开展创新合作、技术交流,提高科研成果转化“需求-供给”匹配度,破除唯帽子倾向,建立“技术贡献度+产业价值”评估标准,实现人才供给与产业升级的同频共振。

五、组织开展人员培训,提升产业人才数字化能力。充分发挥公共实训中心主阵地“1”的引领示范作用,开展数字工匠学堂系列实训。针对数字经济发展对技能人才培养的需求,围绕专技人才和技能专业能力提高、综合素质提升,每年甄选 1-2 期具有前瞻性、综合性的主题新颖、内容丰富的数字领域培训专题,例如邀请专家进行“ AI 技术重塑办公效能-DeepSeek”公需科目专题培训。持续拓展培训形式,依托省内外高校、企业和园区平台,拟举办 1-2 期“短期+持续”、“邀请+赴外”、“专业+综合”的多形式、多领域、多层次的研学拓展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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