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5-225954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 |
成文日期: | 2025-04-30 | 体裁分类: | 公告 |
发布机构: | 区公安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依职权死亡注销户口公告
经调查核实:
方亚琴,性别:女,出生日期:1954年10月31日,户籍地址:骆驼街道洪家村渠南18号。
上述人员属死亡户口超期未销人员,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和第一百三十五条等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应当注销其户口登记,请其申报义务人至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注销登记;如有异议,可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陈述申辩。
本公告期限为10日。公告期满未办理注销登记、未提出陈述申辩或陈述申辩未被采纳的,公安机关将直接办理户口注销手续。对依职权注销户口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宁波市公安局镇海分局
2025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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