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58941/2025-225949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成文日期: | 2025-04-30 | 体裁分类: | 公告 |
发布机构: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2025年4月3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50.7万台新能源充电桩项目 | 镇海区骆驼街道,北至镇新西路,南至方严路,西至ZH08-04-01-31-b地块,东至九龙大道 | 宁波爱立德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宁波爱立德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1月11日,原址位于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通和东路218号,是一家主要从事新能源充电桩等产品生产的企业。现因企业发展需要,为提高生产效率,拟搬迁至镇海区骆驼街道,北至镇新西路,南至方严路,西至ZH08-04-01-31-b地块,东至九龙大道,利用新建厂房(用地面积43897m2,建筑面积102254.75m2),购置注塑机、粉碎机、激光打标机、锡膏印刷机等生产设备实施生产,项目实施后具有年产50.7万台新能源充电桩的生产能力。 | /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气:①注塑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②破碎粉尘加强废气无组织排放管控,尽量减小无组织排放。③激光打标烟尘加强废气无组织排放管控,尽量减小无组织排放。④锡膏印刷废气、回流焊接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布袋除尘+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于一根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⑤食堂油烟经脱排罩收集后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于屋顶排放。⑥危废仓库废气加强废气无组织排放管控,尽量减小无组织排放。 2、废水: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3、噪声:①选用先进的低噪声生产设备,设防振基础或减震垫;②合理布局车间,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车间中心位置,生产车间设置隔声门窗,在生产过程中保持关闭状态;③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更新,确保所有设备尤其是噪声污染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④对风机等振动设备设置软性减振基础,局部设置隔声罩,从源头上降低噪声源强。 4、固废:项目废包装袋、不合格品、废布袋、除尘灰收集后外售给回收单位资源化利用;废塑料回用于生产;废液压油、废包装桶、含油抹布、废活性炭、废清洗纸、废清洗液和废过滤棉暂存于厂内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86294117
通讯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57号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