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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镇海区政务服务办公室2023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公开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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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728号)第十六条工作要求,应将上一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予以公示。现将本单位2023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公示如下:

2023年,宁波市镇海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根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有关工作要求,积极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见附件表格。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单位机关纪委反映。


联系人:郑晓华,联系电话:89287184。

附件:202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明细表.docx


宁波市镇海区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

(原宁波市镇海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