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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镇海区农作物秸秆离田打捆收集利用主体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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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保护生态环境。根据《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镇海区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镇政办发〔2023〕64号)、《关于印发促进镇海区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镇农发〔2023〕230号)和《镇海区高水平推进农作物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指引(试行)》等文件精神,
我局对前期已申报备案材料的主体进行综合评审后,拟确定以下8家单位为2024年度镇海区农作物秸秆离田打捆收集利用主体,现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1、宁波市镇海区澥浦若丰家庭农场(澥浦镇,余挺)
2、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施郎水稻种植农场(九龙湖镇,邹柏根)
3、宁波新材料科技城至源农场(贵驷街道,王冬蕾)
4、宁波市镇海繁蓉粮油生态农场(庄市街道,郑荣希)
5、宁波市镇海区骆驼金穗丰农场(骆驼街道,俞利君)
6、宁波镇海瀚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九龙湖镇,王嘉烨)
7、宁波市镇海区澥浦和兴家庭农场(澥浦镇,戴招超)
8、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允涵家庭农场(九龙湖镇,黄积邦)
本公示期限从4月7日起至4月12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反映。联系地址:镇海区民和路569号D2-516;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74-89389506。
宁波市镇海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