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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卫生监督所关于开展双随机等监测项目议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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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4年“双随机”卫生监督抽检和重点工作安排,镇海区卫生监督所决定委托第三方检测技术服务单位开展公共场所、学校、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等监测工作,现拟对相关检测项目进行内部议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根据2024年“双随机”卫生监督抽检工作任务和重点工作开展监测工作,监测项目类别包括公共场所、学校、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具体各类监测项目及家数见附件。

二、项目要求

(一)技术要求。采样和现场监测应按照我单位的行程安排执行,配备相关采样检测仪器及人员,按时随我单位工作人员出行。

(二)时限要求。依据有关国家卫生标准开展采样检测,并将样品按照有关检测标准要求及时送实验室检测,监测报告需在采样后10日内出具,所有监测报告纸质版一式两份。

(三)报价要求。议标报价指完成本项目所有监测类别所收取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样品采集、运输、检测(含现场抽测)、质控措施(含盲样、标准等)、报告编制及输出、交通费用等。

三、资质要求

各投标检测技术服务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二)具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实验室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并取得计量认证证书(CMA或CMAF)的专业检测机构。

(三)投标人出具的监测报告权威公正,具有法律效力,且拥有良好的运行经验,并承诺本次议标项目检测率达100%。

(四)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五)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四、其他事项

如有意向参与议标,可向我所报名,请于2024年4月30日前将议标标书、资质证明材料寄到镇海区卫生监督所办公室。通讯地址: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车站路208号,联系电话(传真):0574-86292521,联系人:邱老师。

附件1:2024年公共场所、饮用水监测项目.doc

附件2:2024年学校卫生、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监测项目.doc

宁波市镇海区卫生监督所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