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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人民政府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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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人民政府2023年

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共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委员会是党在基层的一级组织,受中共镇海区委领导,是全镇的领导核心,对本镇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等各方面实行全面领导。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人民政府是镇人民代表大会执行机关,是国家基层行政机关,受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领导和镇人民代表大会监督,依据法律、法规,在本辖区内行使一级政府行政管理职能。澥浦镇党委、政府主要履行以下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党委、政府和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2、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 的管理、发展工作,逐步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素质, 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3、负责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村镇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活环境。

4、指导农村经济发展,加快农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农民增收,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

5、负责抓好辖区内环境保护、教育卫生、村镇管理、人口管理、民生保障、社会保险(障)、救灾救助、社会救助等区域性,综合性工作。

6、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责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7、按规定权限和程序,负责辖区内的规划管理、城镇管理、房产管理、土地使用(征收、出让)、拆迁和开发等工作。

8、加强镇级财政监督、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支;加强对各类经济主体示范引导、提供政策服务,做好统计工作;负责所属村(社区)和经济组织财务、会计的指导、监管和审计工作。

9、负责辖区内精神文明建设,组织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环境卫生整治,美化城乡环境。

10、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指导村(社区)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11、负责统一协调、按权限管理市、区有关职能部门设在镇上的派驻机构及工作人员。

12、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镇海区澥浦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包括政府本级预算。具体单位包括镇本级单位预算,仅有本级部门一家单位,无下属事业单位 。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总体情况

(一)2023年单位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3年收支总预算7972.9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公共安全支出(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城乡社区支出(类)、农林水支出(类)、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类)。

(二)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收入预算 7972.9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72.97万元,占100 %。 

(三)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支出预算  7972.97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848.36万元、国防(类)2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类)418.08万元、教育支出(类)7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95.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597.8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78.3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764.57万元、农林水支出(类)519.95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4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308万元、预备费10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966.5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 217.44万元,项目支出5361.09万元。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7972.97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72.97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万元。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7972.97万元,比年执行数增加137.84万元,主要原因是教育、基层政权建设费用及环境卫生费用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848.36万元,占48.27%;国防(类)27万元,占0.34%;公共安全支出(类)418.08万元,占5.24 %;教育支出(类)75万元,占0.9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95.07万元,占1.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597.88万元,占20.0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78.36万元,占2.24%;城乡社区支出(类)764.57万元,占9.59%;农林水支出(类)519.95万元,占6.5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40.7万元,占0.51%;住房保障支出(类)308万元,占3.86%;预备费100万元,占1.26%。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848.3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306.79万元,主要原因是年薪制人员费用增加。
    ⑵国防(类)支出2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2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征兵回访。

⑶公共安全支出(类)418.08 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46.73万元,主要原因是派出所人员增加。

⑷教育支出(类)7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928.29万元,主要原因是幼儿园单位预算单独统计。

⑸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95.0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39.3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文体活动安排显著增多。

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597.8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666.3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救助费用增加。

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78.3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06.36万元,主要原因是老龄经费的增加。
    ⑻城乡社区支出(类)764.5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327.2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环境卫生整治费用在预算外支出。

⑼农林水支出(类)519.9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10.71万元,主要原因是农业费用增加。

⑽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40.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5.7万一,主要原因是除险保安费用的增加。

⑾住房保障支出(类)30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7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的减少。

⑿预备费1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预备费在预算外支出。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318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66.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17.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镇海区澥浦镇人民政府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年“三公”经费预算 12.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7万元,其中一般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7万元,学术交流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本级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年和上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5万元,主要用于宁波大市外相关部门、单位的来访指导调研、学习交流、工作联系等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 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

4.公务用车运行费: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3 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出车减少,应急使用。年和上年预算数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

2.机关运行经费

年镇海区澥浦镇人民政府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217.44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

年本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2 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 辆,机要通信及应急保障用车2 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业务用车0 辆,固定工作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5.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部门当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资金,包括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9.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3.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群众团体事务(款)工会事务(项):指反映财政对工会事务的补助支出。

16.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18.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9.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20.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1.国防动员(款)民兵(项):指反映用于民兵建设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2.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3.公安(款)执法办案(项):指反映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24.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5.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幼儿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26.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27.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指反映举办大型文化艺术活动的支出。

28.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29.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30.体育(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1.体育(款)群众体育(项):指反映业余体校和全民健身等群众体育活动方面的支出。

32.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指反映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3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6.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37.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指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38.残疾人事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9.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40.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指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41.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指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包括用于除优抚对象、失业人员之外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的价格临时补贴支出。

42.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4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44.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5.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指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46.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47.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48.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49.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指反映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50.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5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指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52.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53.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54.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55.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指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科技人才奖励,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技术试验示范支出。

56.农业农村(款)行业业务管理(项):指反映用于农业农村政策研究、规划编制、评审评估、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基本业务管理工作的支出。

57.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指反映用于粮油生产保障、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与应 用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 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支出。

58.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指反映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

59.农业农村(款)渔业发展(项):指反映用于海洋牧场、现代渔业装备设施、渔业基础公共设施、渔业绿色循环发展、渔业资源调查养护和国际履约能力提升等方面的支出。

60.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61.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指反映森林资源核查、监测、评估、经营利用、林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62.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指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 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63.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64.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65.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指反映用于自然资源有偿使用与合理开发利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国土整治,耕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66.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项):指反映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经费支出,包括行业标准和规程、政策法规、审计监督、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67.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 积金。

68.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69.应急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0.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供水保障、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以及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以工代赈等方面的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23年预算公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