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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区发改局FZ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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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区发改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2023年度法治镇海建设工作要点》等和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部署情况,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以打造法治镇海、推进普法治理工作为中心,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工作报告汇报如下:

一、2023年贯彻落实《纲要》的主要举措及总结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要素保障

1、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运用到日常法治工作中,并在年终述职中汇报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注重能源监察、粮食储备执法人员的法制思想教育、业务培训,重点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知识。

2、加强队伍建设。我局始终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工作内容。局行政执法科室、人员明确分工,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项工作公平、公正。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做好资料台账的整理。

(二)依托系列活动,强化法制宣传

1、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把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年度履职述法工作的重要内容。重点学习宪法、党章、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及与发改相关的法律法规。领导干部学法考法述法100%覆盖。

2、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月”、“浙江法治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等,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活动形式有现场受理、解答各类发放电价相关法规政策和粮食安全宣传手册,提高价费透明度和粮食安全知识普及面。

3、拓宽学习法律知识渠道。通过“线上+线下”模式,打造学法良好氛围,提升学法积极性。一是通过“学习强国”APP,微信平台参加法律知识专家讲座,提升对法律知识要点的掌握。二是将法律法规学习纳入理论中心组、周二夜学等重要学习内容,不断提升发改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2023年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安全保密法、粮食安全法等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专题学法等共16次。以周二夜学、谋远践行大讲堂为平台开展关于绿色节能、粮食安全法、保密法等法律法规。观看国家保密局保密警示教育片;开展了保密工作专题研讨。

(三)紧抓重点工作,强化依法治理

1、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一是为进一步提升我局依法行政水平,已聘请宁波市浙杭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刘兵担任法律顾问。通过借助法律人士的专业知识,为我局依法行政、合理防范风险、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目前,我局已经开通合同审查线上系统,将合同进行统一数字化管理,确保合同的规范化,能够加强工作效率,创新工作方式,能够更加便捷、方便的管理合同。二是不断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党委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对重要规划、重大项目安排,均事先开展广泛的调研活动。2023年我局已经履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出台了镇海区提信心扩需求增动能 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主动邀请区纪委派驻局纪检组参加监督,并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工作中涉法的实际问题。

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一是加强监管执法部门联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工作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加强部门联络、信息共享与工作协商,确保发改领域划转事项监管有力、执法严格。“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覆盖率达100%。二是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粮食安全监管方面将综合运用“视频监控非现场监管”等监管手段,实现24小时不间断监管。三是稳步推进信用应用场景建设。持续深化“信易+”多跨场景应用惠民便企服务,协同推进“信用+危化运输”“信用+阳光餐饮街区”“信用+农合联”等8个特色场景建设。“信用+阳光餐饮街区”获省发改委(省信用办)个体工商户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相关案例入选国家发改委“信易+”应用典型案例。四是已组织我局所有35周岁以下公务员及所有执法科室混岗事业人员报名参加执法证考试,促进执法人员队伍年龄结构的年轻化、专业化,有效提升持证执法的人员和整体持证率。截至目前,共有18位人员具备执法证。五是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2023年起,我局跟进无感监测本年度18个一级指标、42个二级指标、249个监测靶点;积极做好营商动态区级特色信息补充,截止目前,本年度已累计上报并录用信息8条。加快数字基建建设,已新增219个5G基站;已完成光伏装机4.416万千瓦,完成天然气管道建设27.5公里;成功获批《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新增产业用地6000余亩。六是大力推进项目审批改革工作。进一步梳理并优化项目从生成、赋码、立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全生命周期的办理流程,优先推行“不见面审批”,在“最多跑一次”的基础上,力争实现“一次都不用跑”。七是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地见效,全面梳理各级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举措,形成包含116项具体条款的调度清单,明确每项条款责任单位、区级细化举措,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八是全力推进投资项目全程的保障。加强投资项目的事前指导、事中服务、事后监管,提升投资项目的审批效能,助力投资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截至目前,2023年投资审批项目一共有107项,其中项目建议书21个、可行性研究报告27个、初步设计45个、调整项目建议书6个、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3个、调整初步设计1个、转报项目建议书2个、转报可行性研究报告1个、转报初步设计1个。九是组织首个诚信宣传周暨“天一分”推广活动。万科商圈、宁波植物园等景区接入“天一分”激励应用场景。《深入实施“信用+”场景建设助力一流营商环境打造》在“信用浙江”微信公众号宣传推广。主动报送交通运输领域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获国家发改委表扬(全市唯一),负面事项已处理完成且处理情况较好。常态化在宁波信用工作平台报送工作动态和案例,录用工作动态63条,录用案例3条。此外,市两办信息录用1篇,信用中国刊发1篇。十是常态化开展政务领域公共信用信息核查、信用修复、信用异议等工作。区信用办共核查“人民政府质量奖”等20类事项539人次信用信息,其中自然人445人次,法人94人次。召开信用修复工作培训会,健全信用修复工作机制,明确信用修复工作专人负责,共受理信用修复申请28件,信用异议1件。十一是开展失信问题专项治理。依法做好各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工作,加强严重失信问题跟踪治理,严重失信企业主体数量占比降至1.31%,严重失信自然人主体数量占比降至0.61%。深入开展“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实现专项治理台账17家企业717条严重违法失信记录“清零”。

(四)提升公众满意度,强化工作实效

自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完善了依法行政、科学决策和内部监督制度,增强了相关人员的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全年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案件、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在执法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现象,无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

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面临的问题

一是对普法宣传工作有待加强,对日常开展的普法工作和经验做法缺少系统性总结,普法的活动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二是因我局未开通政务新媒体,现有的门户网站和政务微博未设立普法专题(栏);三是尚未在本单位内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活动。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合力

一是统一思想。法治是未来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点,是打造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先行区的关键。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营造法治化的发展环境,以法治保障改革创新。

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研究谋划、部署推进和统筹协调工作。要强化责任落实,加强联系沟通,主动支持配合,进一步健全联动机制,增强工作合力,形成各负其责、各尽其能、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是加大考核力度。加快建立科学合理的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健全考核评价和问责机制,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提高法治建设工作再政府绩效考核中的比重。

(二)规范行政行为,实现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等制度,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代理加强与审批制度改革相适应的事中事后监管改革,全面落实监管责任,深化创新监管机制。注重强化改革的协同性、制度的配套性,避免出现审批事项取消后的“空档期”。

二是推进依法决策。健全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清单,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严把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关,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1件。

三是促进规范执法。完善行政执法体制,进一步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落实相关部门间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健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