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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镇海区气象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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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局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决策部署和2024 年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部署要求,我局制定了《宁波市镇海区气象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及时开展年度抽查工作

按照省、市气象局2024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要求及镇海区“互联网+监管”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行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公示,及时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在11月底前完成随机抽查任务,确保抽查事项全覆盖。

二、全面应用行政执法监管平台

开展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现场检查,应全部通过执法监管平台实施,掌上执法率达到100%,“双随机”事项覆盖率达到100%,“双随机”一般事项抽查率达到5-10%。同时,推进信用分类监管应用,对失信者、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抽查比例。

三、严格落实责任

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履行法定监管职责,提高执法检查水平,严格按照《浙江省气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切实把随机抽查机制落到实处。


附件:宁波市镇海区气象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