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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镇海区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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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园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根据《镇海区企业技术研发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镇海区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托单位基本条件

申请区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的主体必须是在镇海区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企业同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申报企业应符合我区产业导向,在全区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的规模和竞争优势,有较强创新能力和较好经济效益。

2.研发投入比例。企业具有一定的研究开发投入,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2%,或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不低于100万元。符合条件的企业须按要求填报科技统计年报(107-1表、107-2表等)。研发经费以上年度科技统计年报数据或企业财务报表数据为准,研究开发费用的归集范围应参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执行,主要包括:①人员人工、②直接投入、③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④设计费用、⑤装备调试费、⑥无形资产摊销、⑦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⑧其他费用。 

3.知识产权指标。近3年在其主要产品技术领域至少拥有1项发明专利,或者2项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

4.科技人员。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不少于5人,或者占企业上年度职工总数的比例在8%以上。

5.科研条件。企业管理层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工作,能为中心建设提供相对完备的研究、开发和实验条件,配备有相当数量的研究开发仪器设备和相应的研发场地。

6.中心有合理的组织结构,制定了研究开发项目立项报告、研究开发投入核算体系、研究开发人员绩效考核奖励等制度。

企业申报资料准备参照附件3。

二、申报基本程序

1.企业填写《镇海区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申报表》(附件1),按照《镇海区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附件2)制成申报材料,经镇(街道、园区)初审后将推荐名单提交区科技局。

2.区科技局根据镇(街道、园区)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中心给予备案。

3.确定的镇海区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名单在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予以发文公布。

三、申报材料要求 

1.中心名称应规范使用,统一采用“宁波镇海+依托企业字号+核心研究开发方向+技术研发中心”; 

2.纸质材料应采用A4纸张、尽量正反面打印或复印,内附总目录和相应的页码范围;封面采用纯色厚纸、勿喷(涂)塑,并按格式印制《2024年度镇海区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申报书》(附件3);装订成册厚度超过1厘米的需在书脊注明企业名称;

四、其它

请各镇(街道)、园区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审核、推荐工作,并于2024年4月3日前,将推荐函、被推荐对象申报材料和2024年镇海区企业技术研发中心推荐申报汇总表一并报送至区科技局科技发展科。 

联系人:科技发展科  解云  89287682

附件:

1.镇海区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申报表

2.镇海区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

3.镇海区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申报主要佐证材料

4.2024年镇海区企业技术研发中心推荐申报汇总表

5.2024年镇海区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申报书封面

附件下载.doc

宁波市镇海区科学技术局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