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成文日期:

文件编号:

主题分类:

2024年03月25日不动产权利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浏览量: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镇海区澥浦镇汇源市场2号楼111,211室的浙(2020)宁波市(镇海)不动产权第0034652号不动产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佳兰

2024年0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