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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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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镇海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以公布。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决策主体

承办单位

决策依据

(法律政策等文件)

计划履行程序

计划完成时间

1

制定《镇海区2024-2026年度农业机械化扶持政策实施办法》

区农业农村局

区农机站

中共宁波市镇海区委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镇区委〔2023〕13 号)

1.公开征求意见(2024年3月);

2.合法性审查(2024年5月);

3.集体讨论(2024年8月)。

2024年12月

2

制定《宁波市镇海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补充意见》

区农业农村局

农经科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镇海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镇政发〔2022〕38 号)、关于印发《宁波市镇海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镇农发〔2022〕245号)

1.公众参与(2024年7月);

2.合法性审查(2024年10月);

3.集体讨论(2024年12月)。

2024年12月




宁波市镇海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