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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镇海区气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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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镇海区气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2023年度法治镇海建设工作要点》文件精神,结合镇海气象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确定的各项任务,深入推进气象依法行政。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情况及2024年主要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

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部署推进相关工作。按照法治镇海建设重点工作清单,局党组年内多次听取气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 “八五”普法规划、年度气象普法责任清单。建立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法治专题学习,年内集中学法4次。

(二)学习宣传研究,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多种方式组织全局干部学习。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联合市气象科普讲师团专家赴镇海炼化、中金石化、诺力昂化学品等重大石油化工企业专题开展气象“双普”活动,覆盖全区防雷重点单位120余家次。依托省级气象科普教育基地,加强面向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气象法、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等法律法规知识融入课堂教学,提升中小学生气象法治意识,年内开展气象普法课程18次。

(三)完善执法机制,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

认真贯彻落实《镇海区2023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文件精神,根据行政处罚事项划划转协定书,强化与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协同,严格落实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机制,案件执行过程合作探索包容审慎执法模式,执法中坚持教育提醒为先,查处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查实一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的雷电防护装置经检测后不合格又拒不整改案件,移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立案处罚,对该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做出“警告”行政处罚。邀请市局气象专家赴重大石油化工企业专题开展气象“双普”活动,联合市安全技术中心、石化区消防大队开展年度防雷安全应急演练,提升防雷安全应急管理和服务能力。

(四)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强化气象监管责任,落实2023年平安建设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开展防雷与升放气球领域安全风险全面摸排,其中防雷安全重点单位检查全覆盖,发现存在问题重点单位13家,问题项19项,对存在问题单位进行约谈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隐患整改及时清零达成闭环。严格执行气球升放审批制度,加大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的升放气球监管,严格实施禁放工作。强化日常升放气球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加强巡查检查力度,年内开展系留气球升放行为巡查检查112人次。

(五)落实普法责任,加强气象法治宣传基地建设

深入学习宣传与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省级气象科普基地建设成果,联合宁波市气象服务中心、镇海区新闻中心举办世界气象日暨校园气象文化节,线上线下齐开展气象普法宣传活动,活动辐射公众超万人。加强气象法治基地建设,利用电子触摸屏、法治宣传窗、展架、气象科普互动设备、镇海气象科普云端平台等媒介,宣传气象法治文化,“4.15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等主题日开展气象法治专题课,推动气象法治常态化宣传。

(六)落实数字改革 加快推进政府数字法治建设

加强镇海区气象防灾减灾数字能力建设,推进“镇气”智慧气象服务系统项目申报;按要求定期做好镇海区气象灾害(暴雨)精细化监测预报预警工程数据统一归集入仓共享,为区台灾平台等系统实时共享气象监测数据。继续加强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和省气象审批监管系统应用工作,开展防雷安全重点单位数字化监管,推进“一企一档一码一窗”管理,全面推广防雷安全风险码,推动企业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完善防雷检测市场监管机制,“浙里防雷”微信小程序防雷检测活动溯源工具应用率为72.57%,检测机构开展全流程监督检查23家次,强化检测资质管理和信用监管,深化全流程监管工作机制。全面应用行政行为码,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内检查工作应用率100%,确保行政检查与处罚有效衔接。

(七)加强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一号改革工程”文件精神,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持续优化办事流程,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完善信用承诺制,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纵深推进无证明办事之城改革,助力我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继续推进气象行政处罚事项划转工作进一步落实落地,加强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沟通、联系,强化信息共享、长效沟通机制,强化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平台使用,执政执法人员定期登录访问省平台,部门执法人员账号活跃率达到100%。全面应用行政行为码,推进行政检查与处罚有效衔接,促进行政权力更公开透明。

二、2024年主要工作思路

(一)继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依托“浙政钉·掌上执法”“全国防雷安全监管”和“气象安全数治(浙江)”数字化监管平台,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机制,抽查事项、抽查计划、抽查结果及时、准确、规范向社会公开。加强气象执行标准学习、应用,规范执法人员行政检查行为,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管理。推进浙江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的应用。

(二)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强与综合执法部门协作配合,继续履行事中事后监管职责,为综合执法部门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建立常态沟通机制,探索包容审慎执法方式,加强走访约谈、说服教育、警示告诫等方式运用。建立联合协同监管执法机制,开展联合协同随机抽查,减少多头多层重复执法,减轻企业负担。融入地方数字执法平台,实现审批、监管、案件移交数字化协同,推进执法办案全程网办、自动留痕。

(三)深入开展气象法治宣传教育。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气象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强化气象法治教育基地建设,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多种资源,加强“323世界气象日”“国家安全日”等主题日法治宣传,加强“以案释法”案例应用,提升社会普法能力,加强与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提升气象部门干部职工法治素养。继续组织开展领导班子法治专题学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