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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宁波市镇海区滨果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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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镇海区滨果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的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宁波市镇海区滨果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变更登记,该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范围由“家庭教育理念、知识的宣传普及;家庭教育指导、咨询、培训服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产品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业务活动)”变更为“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理念和知识;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和咨询;组织家庭教育培训和实践;开展婚姻家庭、妇女、儿童等社会工作;研发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产品”,同时换发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52330211MJ900551X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