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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应志浩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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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社区,街道、园区各科室:
根据区委组干通〔2024〕2号文件,经研究,决定:
应志浩同志任街道正科长级综合事务专员。
根据全区新一轮中层(科级)干部集中聘任工作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
罗宇峰同志任街道正科长级综合信息指挥专员;
吕陈晓同志任街道正科长级党建综合专员,免去其街道正科长级综合事务专员职务;
刘敏祥同志任街道正科长级应急消防专员;
楼依洁同志任街道正科长级社会事务专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大学科技园综合服务中心综合科副科长职务;
刘立群同志任街道正科长级财政管理专员;
乐建港同志任街道正科长级财政管理专员;
贺斌同志任街道正科长级城市管理专员,免去其大学科技园综合服务中心运行服务科科长职务;
金浩同志任街道正科长级城市更新专员;
刘思晟同志任街道正科长级农业农村专员;
陈亮同志任大学科技园管委会招商引才科科长,免去其大学科技园综合服务中心综合科科长职务;
张国海同志任大学科技园管委会合作发展科科长;
周鹏同志任大学科技园综合服务中心综合科科长,免去其街道正科长级党建综合专员职务;
杜仪同志任大学科技园综合服务中心运行服务科科长,免去其街道正科长级发展服务专员职务;
姚单同志任街道副科长级文化旅游专员,免去其街道副科长级宣传统战专员职务;
许诺同志任街道副科长级人大工作专员,免去其大学科技园管委会合作发展科副科长职务;
陈青同志任街道副科长级组织人事专员;
白冰同志任街道副科长级发展服务专员,免去其大学科技园管委会招商引才科副科长职务;
王雨晴同志任街道副科长级应急消防专员,免去其街道副科长级社会事务专员职务;
冯敏剑同志任街道副科长级平安法治专员,免去其街道副科长级应急消防专员职务;
江世杰同志任街道副科长级平安法治专员(试用期一年);
王雄杰同志任街道副科长级社会事务专员;
周晔同志任街道副科长级社会事务专员(试用期一年);
孙琼同志任街道副科长级财政管理专员;
胡欣科同志任街道副科长级城市管理专员,免去其街道副科长级应急消防专员职务;
王卫彦同志任街道副科长级城市更新专员,免去其街道副科长级城市管理专员职务;
吴睿海同志任街道副科长级城市更新专员,免去其大学科技园综合服务中心运行服务科副科长职务;
李月云同志任街道副科长级城市更新专员;
汪之涵同志任大学科技园综合服务中心运行服务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上述同志实行聘任制,聘期至2026年8月。
贺波同志任街道发展服务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
顾竹韵同志任街道党建综合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街道城市建设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黄璐同志任街道党建综合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徐辰洋同志任街道财政管理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高翰词同志任街道农业服务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王倩雯同志任街道团工委书记、大学科技园管委会招商引才科四级主任科员;
张继挺同志聘任大学科技园综合服务中心事业八级职员。
免去:
应志浩同志的大学科技园管委会招商引才科科长职务;
张义恺同志的街道副科长级平安法治专员职务;
励超同志的街道正科长级社会事务专员职务;
张云龙同志的街道团工委书记职务。
上述同志任(免)职时间从2024年1月8日党工委会议决定之日起计算。
中共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工作委员会 中共宁波市大学科技园工作委员会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