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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 02- 20 浏览量:

镇海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24年镇海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有效性 有效
文章正文

各中学、教育发展研究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要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广大青少年的健康素质和运动能力,根据教育部 《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 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17〕122 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全省统一命题的通知》(浙教基〔2023〕51号)要求,参照《关于印发<2024年宁波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教体〔2024〕2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宁波市镇海区教育局

2024年2月18日

2024年镇海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考试实施方案

一、考试目的

通过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考试,并将考试成绩计入升学考试成绩,激励学生自觉地参加经常性体育锻炼,形成健康第一的理念和习惯,掌握运动技能,增强身体素质,提高健康水平;进一步促进学校落实教会、勤练、常赛的体育教学改革,切实增强体育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参加对象

所有报名参加2024年镇海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

三、考试项目、分值、评分要求及标准

(一)考试项目及分值

根据教育部《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体育考试项目分为学校日常体育项目和集中考试项目,集中考试项目分为必测项目和选测项目,考试分值40分。

1.学校日常体育项目:按体育与健康课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结合学生平时参与课内外体育活动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定,分值10分,区外回原籍考生及往届毕业考生无学校日常体育项目。

2.集中考试项目:

(1)必测项目:中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分值10分。

考生最多可以参加2次中长跑测试,记录其中最好的一次有效成绩。参加第一次中长跑测试后,若考生对测试成绩不满意,可以在测试结束48小时内,通过学校向区教育局提出第二次中长跑测试申请,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测试。

(2)选测项目:选测项目由5项组成,即游泳、足球运球和3项随机项,随机项在50米跑、立定跳远、跳绳(60秒)、掷实心球(2千克)、篮球运球投篮、引体向上(男生)或仰卧起坐(女生,60秒)等6项中公开抽签3项产生。考生可在5项选测项目中自主选择2项进行测试,分值20分。

我区体育考试随机选测项目参照宁波中心城区的随机选测项目进行考试,不再另行组织抽签。2024年宁波中心城区体育中考随机选测项目抽签结果为:掷实心球(2千克)、篮球运球投篮、引体向上(男生)或仰卧起坐(女生,60秒)。

由于我区游泳项目已于2023年8月完成,考生可根据游泳项目测试情况进行如下选择:

一是已参加游泳项目测试且获满分的考生:

在选测项目其他4个项目中自主选择1项进行测试,并按实际测试成绩计入总分。

二是已参加游泳项目测试且未获满分的考生:

在选测项目其他4个项目中自主选择2项进行测试,并在游泳和选测项目成绩中,取其中最高2项成绩计入总分。

三是未参加游泳选项测试的考生:

在选测项目其他4个项目中自主选择2项进行测试,并按实际测试成绩计入总分。

(二)评分要求和标准

学校日常体育项目考核工作按附件1执行;集中考试项目考试办法和评分标准按附件2、3执行。

四、考试时间

1.学校日常体育项目考核工作于2024年4月30日前结束。

2.集中考试项目中,我区游泳选项已于2023年8月完成,其他项目考试时间在4月中下旬,分三个时间段进行,具体如下:

阶段

参加对象

考试项目

第一次

所有考生(含社会考生,缓考、免考考生除外)

所有集中考试项目

(除游泳外)

第二次

缓考考生

所有集中考试项目

(除游泳外)

第一次考试中,对中长跑成绩不满意考生(可选择)

中长跑

第三次

第一次考试中,对中长跑成绩不满意考生(可选择);对中长跑成绩不满意的缓考考生

中长跑

五、考试地点

1.学校日常体育项目由各初中学校自行安排。

2.集中考试地点:镇海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六、有关规定

(一)考试项目组织

学校日常体育项目考核方案报区教育局核准,由学校自行组织,考核结果按规定公示。集中考试项目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学校做好考生集中考试报名工作。2024年继续采用获得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具有法定检测资格机构出具检验检测报告的专用测试器材进行考试,考生使用准考证、IC卡等,记录考试成绩,实行电子化管理,并全程录像监控。

(二)报名与成绩互认

1.区内应届考生向初中学籍所在学校报名,由其学籍所在学校统一完成网上报名。

2.体育考试成绩全大市范围内予以认可。在宁波大市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选择在原学校所在地参加体育中考(需持当地有效成绩证明并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基(普)教科公章),也可以报名参加我区体育考试。其他在宁波大市外就读的具有镇海区户籍的应届及往届初中毕业考生需报名参加我区体育考试。区外回原籍考生及往届毕业考生因无学校日常体育项目,除参加必测项目中长跑外,还需选择3项选测项目,其中已参加去年游泳选测但未获满分可在另外4个选测项目中增测1项,取最高3项成绩;4项成绩总分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考试成绩。

(三)免考及缓考(申请表见附件4)

1.根据《国家教委关于印发<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基〔1997〕18号)规定,对确实丧失运动能力的残疾考生(具有残联核发的残疾证书并经县级以上医疗部门丧失运动能力的鉴定),经审批免于参加体育考试,体育中考成绩以满分计入总分;对其他残疾考生(具有残联核发的残疾证书)或因疾病免修体育课的,经审批可以免于参加体育考试,体育中考成绩以60%计入总分。集中考试前因病或受伤不能参加的,则该项成绩以6分计入体育总分;心、肺、肝、肾等有严重疾病,不适合参加中长跑、游泳、50米跑、跳绳等激烈运动的学生,不得参加上述项目的考试,该项成绩以6分计入体育总分。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须持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附诊断病历原件和复印件)。考生申请免考的病史记录和有关材料与该生学籍档案一起,随该生升学转入高一级学校。

2.集中考试前发病或受伤者或女生例假期间,由学校统一在考试现场办理缓考申请手续,经核准后可以参加统一组织的缓考。

3.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集中考试,如自行放弃考试项目,则该项目作零分处理,已测项目按实际得分计入总分。无故不参加体育考试者,不予录取到高一级学校。

七、组织实施

(一)体育考试工作在宁波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区教育局成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镇海区体育考试工作的管理、监督和协调,确保考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并安全地进行。各学校也应成立相关领导小组,确保学校考试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体育考试工作是对学校体育教学质量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一次检验,各校要充分认识体育考试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宣传教育,帮助学生家长了解体育考试的目的及意义。要坚持按照学校体育工作要求,安排好体育课、大课间及课外活动,强化常态、科学的锻炼,持续提升学生体质健康。

(三)加强体育集中考试安全保障工作。各学校要在体育考试前,集中进行安全教育,要做好考生对考试项目的适应训练,结合体育考试的特点,加强科学指导,考前组织学生锻炼,运动量强度要适宜,要循序渐进,对相关老师要进行应急救护培训,有效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参加考试时,要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根据考试时间的安排,派出校领导和教师组织学生赴考。要特别重视往返途中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考生(和家长)要注意考试前的身体状况,既不能隐瞒疾病情况,也不能虚报疾病,不参加与自身身体状况不适宜项目的测试,并在考试前作好充分的准备活动。各校要及时了解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对因身体健康因素确实不适应参加考试的学生,要及时进行劝说,并履行相关手续。考试过程中,考点要切实加强安全保障措施,各环节务必落实安全责任,必须配备医护人员,同时要加强器材安全检查,强化过程监控,消除因场地、器材设备和组织工作不当等各种可能造成的不安全因素,有效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确保考生在体育考试过程中的安全和体育考试的顺利进行。

(四)体育考试是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体育集中考试费用按照学生升学考试有关规定执行,我区考生免费参加。

(五)《镇海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考试日常成绩评分标准及考核办法》《镇海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集中考试项目考试办法》《镇海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集中考试项目评分标准》《镇海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集中考试仲裁办法》《镇海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集中考试规则》《镇海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集中考试工作人员守则》由我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届镇海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学校日常体育项目评分标准及考核办法

2.2024届镇海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集中考试项目考试办法(含电子测试适用与人工测试适用)

3.2024届镇海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集中考试项目评分标准

4.镇海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考试免考与缓考申请表

5.镇海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集中考试仲裁办法

6.镇海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集中考试仲裁申请表

7.镇海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集中考试规则

8.镇海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集中考试工作人员守则

附件1-8.docx


宁波市镇海区教育局          2024年2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