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2098912/2024-223268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成文日期: | 2024-12-24 | 体裁分类: | 公告 |
发布机构: | 蛟川街道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送达公告(2024-013)
赵臣林:
由于你的原因,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蛟川街道办事处无法送达编号为:甬镇蛟罚告字〔2024〕第000325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现发布公告,公告如下:
你所属车牌号为豫JG791A的机动车停放在镇海区蛟川街道金河路与风华路交叉口绿地内,于2024年10月21日14时15分被执法人员巡查发现。
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系损害城市绿地。根据《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参照《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拟对你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罚款人民币叁佰伍拾元整(¥350.00)。
你可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蛟川街道办事处提出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的,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蛟川街道办事处将按照上述告知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特此公告。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蛟川街道办事处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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