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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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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推进镇海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学习研究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利用周二夜学等方式,组织全局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文件精神,相关负责人传达了学习要求,并领读纲要内容。推动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参加区人大召集的骆驼街道静远社区代表联络站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普及工作交流会,送法进社区。丰富法治宣传新方式,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和LED屏等线上阵地开展广泛的普法宣传活动,其中政府网站公开192条,政务微博、微信公开240条,户外LED信息公告屏等公开173条;发布各类政策解读稿(含答记者问)7篇。通过宁波电台“法治时空”栏目宣传生态环境领域典型案例,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做好国企帮扶工作,给镇海炼化及关联企业的主要负责人、环保管理者约50人进行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方面的培训。

(二)党领导法治建设制度和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发挥作用情况

局党组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把生态环境领域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结合年度工作要点,多源头统筹生态环境领域监管,以强化预防为主,完善风险防控机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学习,局党组理论中心学习组专题学习研究保密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深入学习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全面完成执法证(国证)的申领、发放、公示工作,全局持证共58本,实现全员执证,成立区生态环境分局法治志愿服务队。

(三)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部署,高标准完成今年法治镇海(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点工作情况

根据法治镇海建设重大工作要求,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管,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季度抽查4次,跨部门抽查10次,完成451家企业抽查,发现环境问题180个。组织开展日常“互联网+”环境监管,检查企业391家次,发现问题211个。对全区74家重点环境风险源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以每季一轮全覆盖排查为目标,持续滚动推进。依托“绿剑2022”专项行动契机,突出风险防控制度、风险防控措施、污染治理措施等环节,今年已累计发现隐患511个,完成整改511个,整改完成率100%。组织推动开展夜鹰行动、绿剑行动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今年累计立案116件,处罚98件,罚款金额1090.1万元,查封扣押4件,移送公安16件。

(四)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情况

开展信用监管,我区共1768家企业纳入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平台,截至2022年底A级企业1450家,B级283家,C级28家,D级7家,E级无,今年共完成12家企业信用修复申请,驳回2家企业的信用修复申请。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83家次企业绿色工厂项目申报、浙江制造认证等开具正面环境行为证明,助力环境信用良好企业走得更远。建立正面清单,三批次共入选企业17家,对正面清单内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加强现场帮扶。根据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和宁波市司法局联合印发的《宁波市生态环境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试行)》的通知(甬环发[2021]60号),共7方面,18个事项纳入不予处罚清单。2022年,7家企业的轻微违法行为符合条件,下达不予处罚决定书。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根据《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办法》的通知(甬环发[2021]23号)文件要求,经集体讨论,2022年无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的极光律师团队作为我局的法律顾问,对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规范我局依法行政行为。落实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并参与2起案件听证的审查。

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向区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于2022年2月份在镇海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示上一年度(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完成执法中队15名执法人员下沉属地。对生态环境领域拟赋权镇(街道)及已划转综合执法事项进行梳理。共计50项,含浙江省拟赋权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31项,省统一划转综合行政执法事项16项及省司法厅审定的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3项。

规范行政争议案件的预防和化解,2022年有1件行政复议案件(复议对象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当事人已撤诉,无行政诉讼案件。为减少行政争议案件的发生,区生态环境分局主要从源头入手,通过加强法治宣传、通报典型案例、送法入企、开办培训班等方式,提高企业的法律意识,提升环保管理水平,知晓环保法律边界;加强案件审查,确保案件主体适格,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我局获评2022年度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卷评审优秀集体,1份案卷获评优秀案卷。

(五)数字法治建设推进情况

一是推行智慧执法。镇海区生态环境现场检查及执法已实现执法流程100%数据化。现场检查数据及案卷处罚流程均通过浙政钉掌上执法(省互联网+执法系统)或生态环境移动执法实现,案件处罚全过程留痕,所有处罚数据均录入生态环境部处罚办案系统。

二是提升执法效能。区生态环境分局紧紧围绕执法体系和执法能力现代化,向科技要效能,向创新要动力,不断提升监督执法效能。加强执法队与监控中心联动,加强在线监控、工况监控数据分析,及时对监控异常企业开展现场排查;结合使用高空瞭望系统及无人机开展高空排查。截至目前,约有10%的立案案件通过走航车、高空瞭望、在线监控、工况监控、无人机等非现场监管手段发现违法线索。其中3件入选省级典型案例,2件入选部级典型案例。

二、2023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将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与领导干部工作责任制结合起来,坚持党组理论中心学习组法律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及党内法规纳入重点学习内容。

(二)强化生态环境普法宣传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生态环境领域法律宣传力度,丰富法治宣传渠道,通过以案释法,送法入企等形式提高企事业单位守法意识,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杜绝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规范不文明等问题。对照《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浙江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具体规定,进一步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管理,确保执法过程留痕可溯有效,法制审核依法规范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