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成文日期:

文件编号:

主题分类:

关于方薇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浏览量: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方薇同志任镇海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基建房产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该同志实行聘任制,聘期至2026年8月。

免去:

胡海宁同志的镇海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基建房产科科长职务。

方薇同志的镇海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系统妇委会副主任职务。

上述同志的任(免)职时间从2022年12月20日局党委会议决定之日起计算。

中共宁波市镇海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委员会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