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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方薇同志任镇海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基建房产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该同志实行聘任制,聘期至2026年8月。
免去:
胡海宁同志的镇海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基建房产科科长职务。
方薇同志的镇海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系统妇委会副主任职务。
上述同志的任(免)职时间从2022年12月20日局党委会议决定之日起计算。
中共宁波市镇海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委员会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