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002号提案(关于更加规范有序实施电力市场化交易的建议)的答复
领衔人 | 董雳、周迪锋、邵华、夏慧慧 |
建议内容 |
2021年12月10日,浙江省发改委、能源局和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发布《2022年浙江省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以及《关于做好2022年度浙江省电力市场化交易相关工作的通知》,旨在通过电力市场化交易,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发电企业的生产和利用率,形成一个合理的交易价格,提高电网本质输配电工作的利用率,正确的引导电力规划。按照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万劲松的话来说:“这次改革确实是电力市场化改革又迈出的重要一步,核心是真正建立起了“能跌能涨”的市场化电价机制。从当前看,改革有利于进一步理顺“煤电”关系,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从长远看,将加快推动电力中长期交易、现货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发展,促进电力行业高质量发展,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服务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并将对加快推动发用电计划改革、售电侧体制改革等电力体制其他改革发挥重要作用。” 在实际开展电力市场化交易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如,推进时间过于仓促,没有做好充分的宣贯和沟通。自2021年12月10日印发《方案》和《通知》,到12月18日清单内用户完成注册、双向绑定和确认。整个过程不到10天,外加镇海突发疫情,很多尚在封控区的企业稀里糊涂就和售电公司做了确认和绑定。在推进过程中,出现了如下的问题: 一、市场化运作下的售电公司政策解读不到位。对《方案》和政策的解读不专业不细致,存在前后不搭,误导混淆的情况;且很多售电公司均聘请的第三方销售人员,为了增加业务量,利用企业对政策理解的盲点故意回避了一些主要问题;且第三方销售人员自身业务不精,培训不到位,素质不高,在给企业介绍方案时经常出现一个条款多种解读,无意或故意隐瞒部分重要条款内容,误导企业做出错误的判断和选择。举例来说,仅对“价差分成”一项来说,何为价差,如何计算,到底是怎么来分,就有多个版本的解读,甚至同一个销售人员时隔两日的解释都存在差异。这无疑加深了用户对方案的不信任,难以做出合理的选择,违背了市场化公平、自由的原则。 二、售电公司的合同文本等可能存在法律风险。如,未明确用电企业具体可省电费的金额和供配电方案;在电力市场紧张的时候,受技术制约等因素供电可能出现不稳定等现象,未明确由谁来确保供应;售电公司如出现破产等情况导致无法实施配电计划无法履行合同,未明确兜底方案。 三、电力市场化交易对领军行业缺少用电优惠,影响产业发展。我区作为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拥有高端装备、绿色石化、汽车等多个亿级产业集群,诸多行业领域已经成为我国行业领军先行者。然而,面对包头、赣州、遂宁等地的优惠电价政策,我区部分企业成本竞争压力与日俱增。目前,全区制造业企业电价平均为0.82元/度,仅用电成本一项已比上述地方高出37-65%,对稀土永磁加工、锂电池制造等相关领域企业冲击巨大。用电成本居高不下,导致个别头部企业、龙头企业纷纷离开本地赴上述地方设厂,如稀土永磁的龙头企业将增资扩产放到了包头等地,杉杉电池产能搬迁到遂宁,减少了原应投资在宁波的产能。与此同时,一些中小企业当下虽然没有整体搬迁或增资扩产能力,但用电成本居高不下,生产经营举步维艰,利润已到了微利时代,个别中小企业已到了关停歇业的边缘。 三、电力价格等信息公开不透明。到2022年2月12日为止,浙江电力市场网站上也没有电价等相关信息。 针对上述问题 一、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做好对《方案》的宣讲和解读,留出充足的时间让用户消化理解;积极开通各级部门答疑解惑的途径;排摸和我区企业合作的售电公司,开展针对性专业有效的实务性操作培训指导。 二、建立售电公司良性竞争的考核机制。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出台相应的机制,如末位淘汰制、全方位打分制、引入竞争制等,要求售电公司要有相应售后服务措施,提升内在实力。同时应规范各售电公司的合同模板,要求售电公司做好各自销售人员的培训,做到合同清楚明白,条款不设“陷阱”。 三、让电价优惠最大化。目前电价机制实行全省统筹,建议以电力资源为基础,充分调研掌握各地领军行业生产和数字化转型的实际用电诉求,可以争取试点实施全省电价机制改革,建立起符合镇海制造业发展特点的电力体系和电价机制,保障全省制造业水平不断向前发展。同时,各镇(街道)、各商会或行业协会可以联合起来,组团进行谈判,组织相关售电公司进行报价,确保证用电企业获得最大限度优惠的电价。 四、研究制定领军行业的特殊电价。建议研究出台全区领军行业特殊电价定价标准,例如,实行低于0.5元/度以下的特殊电价。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增强全国市场竞争力,巩固相关行业在全国市场领军地位。 五、支持企业内部挖潜改造降低成本。积极鼓励相关领军企业在制造工艺上挖潜改造,降低用电量。建议将用电成本与地方税收返还比例项挂钩,电力成本下降多,地税税收返还越多,积极调动企业挖潜改造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激发提升市场竞争力。 六、针对双碳积分,我区可以设立目标,为有条件安装太阳能屋顶的企业、居民楼屋顶,增加补贴力度、放宽安装政策。 七、向省电力部门反映,向社会主动公开并及时更新基准电价,真正让电力市场化做到自由交易,公平共赢。 |
主办单位 | 区发改局 |
答复意见 |
董雳、周迪锋、邵华、夏慧慧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更加规范有序实施电力市场化交易》的提案收悉。经我们研究,现答复如下: 2021年10月,国家发改委发文《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2021年11月,省发改委、省能源局印发《2021年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浙发改能源〔2021〕397号),要求改革完善煤电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推动燃煤发电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在稳定居民、农业电价前提下,将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由原分别不超过10%、15%,调整为原则上均不超过20%,但高耗能行业不受上浮20%限制。 近年来,我国电力产业实行计划与市场并行的双轨制:一是燃料侧,目前煤炭仍是主要的发电燃料,价格实行政府宏观调控下的市场化定价机制。二是发电侧,燃煤机组是主要的支撑性电源,我省价格分两部分,一部分由省发改委定价(统调电厂基准价0.4153元/千瓦时)上网,另一部分实行竞价上网(2014年起电力直接交易,发电企业普遍降价0.01-0.03元/度)以降低用电企业的成本。三是用户侧,实行省发改委定价,按居民、农业、一般工商业、大工业等四类(目录电价)执行。2021年9月以来,由于煤炭供需关系的失衡,“市场为主的煤”与“计划为主的电”之间的矛盾集中爆发,形成价格倒挂。疏导长期以来电价关系的矛盾,把价格交由市场配置,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电价的机制,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符合中央电力体制改革的方向,也是本轮国家开展电力市场化改革的主要目的之一。 但随着市场化进程推进,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企业越来越多,交易合同和交易秩序不规范等问题也逐渐暴露凸显出来。主要原因是市场存在竞争不充分、信息不对称等不完全竞争情况,导致部分企业在未了解相关情况的状况下与售电公司签订合同等问题。为促进公平竞争,优化资源优化配置,下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构建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一、继续做好政策解读与宣贯 继续会同国网镇海供电公司、区经信局、区商务局等相关部门及各镇(街道)、石化区,上下协同,通过多种渠道做好改革宣贯,强化政策解读,发放通俗易懂、直面一线的相关资料,加强对用电合同中“价差分成”、“基准+价差”和“用电量偏差考核”等术语的详细解释,使企业能够快速理解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重点和流程。组织开展相关培训,通过“线上+线下”协同方式,针对区内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企业和售电公司开展实务性操作培训指导,提高企业专业化水平。 二、及时公布电价相关信息 电网企业于每月底3日前通过“网上国网”APP、供电营业厅等线上、线下渠道公示次月的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电价等信息,企业根据需求自行选择渠道进行电价相关信息查询。 三、积极搭建供需沟通交流平台 政府、商协会、企业三方联动,形成以“政府指导、商协会协调、企业联合”的购电价格联合会商机制,帮助企业获取优惠购电价格。计划于10-11月份联合“区企业联合会”,组织区内企业与售电公司进行购电交流对接会,争取优惠电价。根据企业需求,不定期组织北欧工业园等小微园区和售电公司开展交流对接会,降低企业电力成本,在经济运行压力下减轻企业用电压力。 四、协助做好售电公司监督管理 摸排售电公司专业程度、服务优劣与收费情况,要求售电公司做好销售人员的培训,做到合同清楚明白,条款不设“陷阱”。对违反交易规则和存在失信行为的售电公司及时报送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对收费合理、服务优质的售电公司向“区企业联合会”及重点用能企业予以推荐。督促国网镇海供电公司做好电网代理购电服务以及电力市场化交易服务,无差别为市场化用户做好电力供应、电能计量、抄表催费等服务,全力保障电价市场化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五、进一步降低企业电力成本 一是大力推进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让企业享受光伏用电折扣优惠。同时根据光伏年度发电量折合成节能量,一次性给予300元/吨标煤的节能改造奖励,光伏建设实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按年节能量的150%给予奖励,其中50%奖励给实施项目的企业,50%奖励给区内实施项目的能源管理公司。二是减轻社会电力接入环节负担,落实《宁波市级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分担机制实施办法》,实施“电力接入工程分担机制”,项目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电力接入工程费用由政府和供电公司共同承担。 六、研究落实企业扶持政策 贯彻落实《宁波市稳链纾困助企若干政策措施》(甬政办发〔2022〕13号)和《关于印发镇海区贯彻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助企纾困若干措施的通知》(镇政发〔2022〕26号)等文件,加快各类政策奖励资金兑付进度,提振中小微企业发展信心。同时,将持续加大企业调研走访力度,结合镇海实际情况,抓紧谋划研究工业企业、领军行业扶持政策,做好政策储备,大力推进企业纾困。 目前电力体制改革仍在深入推进中,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道路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遇到了一些问题,我区将继续结合镇海实际,深化改革,同时关注企业利益,解决企业问题,助力企业发展。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镇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6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