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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9月27日选聘公告中“应聘同一选聘岗位的符合选聘条件的现场资格确认通过人数与选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不足规定比例的,将核减该岗位拟选聘人数”的规定,由于6月24日部分岗位现场资格确认通过人数不足3:1的比例,现对有关岗位选聘指标进行如下调整:
序号
选聘岗位
原指标
调整后指标
1
城建管理
4
2
数据管理
中共宁波市镇海区委组织部
宁波市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