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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9月27日选聘公告现场资格确认、笔试、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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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9月27日的选聘公告,现将选聘中现场资格确认、笔试、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确认

现场资格确认时间为2022年6月24日14:00--16:00,地点:宁波人力资源大厦(宁波市鄞州区兴宁东路228号)A座三楼报告厅。

现场资格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初审通过确认单(报名完成页面截图打印)、报名表(由2021年9月27日选聘公告中下载)、考生健康申报表、身份证、已获取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现在读学生证和在高校就读期间表现优秀的证明材料等。在高校就读期间表现优秀的证明材料,如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学生干部或奖学金或奖励、发表过的学术文章等,以及其他在校期间获得的荣誉和奖励证书、发表的论文或取得的科研成果等。

符合条件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除了提供在国(境)外高校就读期间表现优秀的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就读证明或学历学位认证书。

通过现场资格确认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和考试通知。

二、笔试

根据选聘公告,应聘同一选聘岗位的符合选聘条件的现场资格确认通过人数与选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不足规定比例的,将核减该岗位拟选聘人数。选聘岗位核减后现场资格确认通过人数与选聘计划核减后总数之比超过5∶1的增加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是否进行笔试及笔试时间地点将于现场资格确认后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时间统一为2022年6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以考试通知为准。考生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和考试通知,并务必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

面试时间一天,由抽签决定顺序,排到下午的考生将由组织方统一安排午餐。

体检事项另行通知。

四、防疫相关事项

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组织工作,并履行个人健康证明义务及防疫相关要求事项。考生首次进入考点须提交《考生健康申报表》,每次进入考点需核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佩戴口罩,场所码无异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无法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场所码异常、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带*或体温异常的考生不得入场。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未满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居家健康观察期以及日常健康监测期的考生不得入场。根据2021年9月27日发布的选聘公告,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缺考。

有以下几类情况的考生须在6月23日17时前主动与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咨询电话附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现场资格确认前28天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须完成“14+7+7”管控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7天日常健康监测),提供国内第一入境地签发的“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以及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材料;现场资格确认前28天有高风险地区或参照高风险地区管理地区及中风险地区或参照中风险地区管理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须完成“14+7”管控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提供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材料;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除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中高风险地区以最新发布为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等活动。

随着疫情的发展变化,如有最新防疫举措以届时疫情防控要求为准。

原选聘公告(2021年9月27日发布)其他事项和有关要求均维持不变。

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及时关注我区发送各环节考试相关信息及注意事项,并按照要求及时回复。

咨询电话:0574-89287143。


附件:考生健康申报表



中共宁波市镇海区委组织部

宁波市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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