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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岑一峰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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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局党委研究,决定:

岑一峰同志任局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江海华同志任局安全生产基础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杜芳瑜同志任区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队一中队中队长;

曾晓斌同志任区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队二级主任科员;

卿春平同志任区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队三级主任科员;

王华荣同志任区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队三级主任科员;

岑一峰、江海华、杜芳瑜同志实行聘任制,聘期至2023年8月。

免去:

曾晓斌同志的局安全生产基础科科长职务;

杜芳瑜同志的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岑一峰同志的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江海华同志的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以上同志的任免职时间从2022年1月19日局党委会决定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