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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 05- 20 浏览量: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海区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文件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编号 BZHD01–2022–0004
体裁分类 通知
服务对象 无特定对象
文章正文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镇海区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现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2日

镇海区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 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制造强国战略,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年)》(浙政发〔2021〕31号)、《宁波市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甬政发〔2021〕59号),结合镇海实际,决定全区实施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推进数字化改革,持续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坚定不移推进能耗“双控”,全力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系统性变革,坚决实施产业治理腾空间、平台打造增动能、科技创新促转型、企业培育强主体、智能制造提绩效、质量提升树品牌、招大引强补短板七大攻坚行动,加快制造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争创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区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高于GDP增速,规上工业增加值总量实现倍增,继续保持全市领先地位,把镇海打造成世界级绿色石化产业基地、国家级新材料创新基地、长三角重要科技创新策源地、浙江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表1 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主要指标

指 标

2020年

2023年

2025年

一、规上工业增加值率(%)

23.3

24.5

25

二、规上工业亩均税收(万元/亩)

83.7

103

117

三、规上工业亩均增加值年均增速(%)

-

7

7

四、规上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年均增速(%)

-

7

7

表2 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七大攻坚行动指标

类别

指标

2023年

2025年

一、产业治理腾空间攻坚行动

腾出用能(万吨标准煤)

[8]

[13]

减少碳排放(万吨)

[12]

[20]

腾出用地(亩)

[4000]

[5000]

二、平台打造增动能攻坚行动

建设特色产业园(个)

[2]

[4]

新建小微企业园(个)

[6]

[10]

三、科技创新促转型攻坚行动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亿元)

265

350

高新技术企业(家)

420

583

四、企业培育强主体攻坚行动

市级以上单项冠军企业(家)

30

45

新增上市企业(家)

4

6

五、智能制造提绩效攻坚行动

两化融合指数

107

110

数字化车间(个)

80

100

六、质量提升树品牌攻坚行动

“浙江制造”团体标准(项)

35

45

“品字标”品牌企业(家)

35

50

七、招大引强补短板攻坚行动

累计限额以上工业投资(亿元)

600

1000

累计招引总投资亿元以上制造业项目(个)

10

20

  注:[  ]内数据为2021年起的累计值。

三、重点任务

(一)坚决实施产业治理腾空间攻坚行动

1.大力推进高耗低效企业整治。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每年以D档企业为主体建立高耗低效企业清单,严格执行差别化资源要素政策,持续开展税务、安全、环保、质量、用地、用能检查,推动高耗低效企业按“改造提升一批、规范管理一批、兼并搬迁一批、淘汰关停一批”分类出清。织密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控网,完善政策把牢“标准地”出让、二级市场交易监管、产业准入、闲置厂房租赁等关键环节,防止高耗低效企业滋生蔓延。(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税务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建设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园区为责任主体,下同)

2.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将“两高”项目纳入重点用能单位在线检测系统,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针对2018年以来建设的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准煤以上(含)的“两高”项目、2018年以前建设的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含)的用能项目,逐一评估检查,坚决处置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3.全面推动绿色制造。聚焦石化、纺织等行业,制定出台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实施绿色制造“521”升级工程,计划到2025年,开展500多家规上工业企业绿色工厂评价全覆盖,以清洁生产审核为牵引,实施200个节能减碳绿色化改造、淘汰落后项目,创建100家区级以上绿色工厂。(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二)坚决实施平台打造增动能攻坚行动

4.谋划建设特色产业园。围绕工业“230”空间布局,落实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方案、工业地图,严格产业准入标准,划定工业集聚区“三区两线”,严格保护控制线内的工业用地,保持工业用地总量平衡。围绕“122”产业细分领域,分别在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镇海经济开发区机电园区-三星长石片高水平建设绿色石化、集成电路等特色产业。(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

5.建设小微企业园。编制新一轮小微企业园建设专项规划,围绕新兴产业导入、产业链延伸、小微企业培育、拆迁企业安置需求,新建生产制造、数字经济类小微企业园10个,其中占地面积100亩以上的6个。加强对小微企业园的政策支持和引导规范,加快数字化赋能小微企业园管理和服务,新培育三星级以上小微企业园4个。(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区建设交通局)

6.清退村级工业集聚点。结合城中村改造、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精特亮”创建,分步清退工业园区外的村级工业集聚点。同步开展村级工业集聚点“两小”企业综合治理,每年整治“低散乱污”企业100家以上,引导优质企业入园集聚。(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建设交通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

(三)坚决实施科技创新促转型攻坚行动

7.打造高能级科创平台。深度参与甬江实验室建设,聚焦新材料领域国家重大战略和产业需求,支持高校院所、科研机构、龙头企业等创新主体共建甬江实验室。大力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支持石墨烯创新中心创建国家级,加快磁性材料创新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经信局)

8.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坚。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全区高新技术企业达到583家。全面落实省“尖兵”“领雁”“领航”计划,聚焦绿色石化、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集成电路、智能家电家居等领域,按照自主掌握、有望实现进口替代、存在断供断链风险等技术分类,滚动编制关键技术攻关清单,攻克关键核心“卡脖子”难题25个。加快推进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应用,每年实施2 项、谋划2项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经信局)

9.加快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高水平建设线上线下结合的“科技金桥”综合性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成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2家、省市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3家。打造以服务镇海优势行业为主要方向的技术交易市场,形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特色行业成果转移转化集聚地。实施首台(套)提升工程,每年新增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10 项。(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经信局)

(四)坚决实施企业培育强主体攻坚行动

10.培育单项冠军(专精特新)企业。鼓励和引导企业聚焦行业细分领域、提高创新能力、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提升市场占有率,成为“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国家单项冠军15家、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50家、省隐形冠军7家、市级单项冠军企业30家以上。(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科技局)

11.打造产业链龙头企业。对标宁波市十条标志性产业链,聚焦发展石化新材料标志性产业链,参与建设智能家居(家电)、稀土磁性材料等产业链,动态培育产值50亿元以上“链主”企业4家,打造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7 家,培育市制造业百强企业10家。(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招商中心)

12.持续推进企业上市。高质量推进“凤凰行动•镇海计划”,加强已上市公司引领,着力完善重点拟上市企业培苗机制,积极发挥包含专家、联络员、金融顾问在内的上市服务联盟作用,推进拟上市企业获得合法合规证明“一件事”集成改革,新增制造业上市企业6家。(责任单位: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区经信局)

(五)坚决实施智能制造提绩效攻坚行动

13.深入实施智能化改造“125”工程。加快装备、生产线、车间和工厂向自动化数字化迈进,培育建设以“未来工厂”为引领、以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为主体的新智造企业群体,培育“未来工厂”5家,建设数字化车间100个、智能工厂20家,在轴承、紧固件、液压、汽配、石化等5个特色行业实施全行业数字化改造。(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14.推动5G+工业互联网部署。建设5G+工业互联网项目30个、评选工业APP 30个,在石化企业大力推广SupOS工业操作系统。强化智能终端应用引领性作用,大力支持企业自主开发、联合开发数字化融合新产品。(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科技局)

15.探索构建“产业大脑+未来工厂”产业生态发展模式。抢抓省化工产业大脑建设及应用场景推广机遇,深入开展省新智造区域试点建设,探索构建产业大脑赋能“未来工厂”机制,形成“产业大脑+未来工厂”产业生态发展模式。(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六)坚决实施质量提升树品牌攻坚行动

16.提升制造业质量水平。全面提升标准化水平,企业主持及参与制(修)订国家(行业)标准50项以上,新增“浙江制造”团体标准25项以上,合计拥有“浙江制造”团体标准45项以上。推动质量强业、质量强企建设,实施石化产业质量提升行动,力争省政府质量奖(质量创新奖)取得重大突破。加强质量基础设施,进一步建设“质量基础一站式”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17.推进制造业品牌建设。实施品牌竞争力提升工程,支持优势企业开展实施“品字标浙江制造”认证,推进“品字标”品牌建设,创建“浙江制造精品”,每年新增培育“品字标浙江制造”品牌企业5 家以上,推广“浙江制造精品”10 项。打造高美誉度集群品牌、区域品牌,创建打造“浙江制造”品牌培育试点强区。(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局)

18.推进制造业管理增效。实施管理提升“千百十”工程,开展企业管理创新提升星级评价,推动制造业企业通过实施精益管理、卓越绩效管理、品质管理降本增效提质,持续举办“管理提升大讲堂”宣传先进管理理念,培训企业中层以上管理干部4000人次、实施150个管理提升项目、培育20家管理标杆企业。(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

19.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深化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集成改革,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格落实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面向科技型上市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绿色通道,强化知识产权护航。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知识产权保护自律机制。(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七)坚决实施招大引强补短板攻坚行动

20.招引新兴产业项目。落实省市县长项目工程机制,聚焦新材料、数字经济、集成电路、前沿科技,加强重大制造业项目招引,确保每年制造业项目数不低于三分之一,当年落地项目投资完成率20%以上。推动制造业项目和服务业双向深度融合,培育发展两业融合新业态新模式,实现制造业和服务业相融相长、耦合共生。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引导作用,推进一批重大制造业项目落地,每年实施产业基金项目8项。积极引导外资企业“增资扩股”,扩大实际利用外资规模和增幅。(责任单位:区招商中心、区经信局、区产业基金)

21.深挖增资扩产项目。引导“总部型”、单项冠军及专精特新等优质企业实施“增资扩产”项目,支持科技创新、人才项目产业化,深化“两库两机制”运用,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困难问题,每年实施投资5千万元以上增资扩产项目不少于30个,带动制造业投资4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委人才办、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

22.聚焦强链延链补链项目。围绕绿色石化、稀土磁性材料、智能家居等优势产业链,梳理存在断链风险的薄弱环节、制约产业链发展的短板环节、推动产业链高端化的关键环节,精准招引一批强链延链补链项目,增强产业链发展韧性。(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招商中心)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统筹负责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区工业专班调整为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工作专班。将攻坚行动纳入区对镇(街道)、园区和相关部门考评,聚焦七大攻坚行动开展挂图作战、闭环管理,实施月度监测、季度通报、年度考评。(责任单位:区制高办、区考核办)

(二)加强政策资金支持。聚焦“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放大经信、发改、科技、市场监管、金融、人才等支持政策的协同效应,发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政策的杠杆撬动作用。多渠道拓宽“腾笼换鸟”专项资金来源,将区对D档企业征收的差别化电价电费纳入专项资金管理,统筹用于工业园区建设、工业用地改造和工业企业整治。(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委人才办、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力社保局、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三)加强产业工人租赁住房保障。加快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在确保安全并依法审批的前提下,产业园区工业控制线内的存量工业项目,以及产业园区工业控制线外亩均效益A、B类企业中用地面积50亩以上的存量工业项目,可将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积占比上限相应提高到30%,面积增加部分主要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产业园区统筹建设宿舍型租赁住房等公共服务和生活服务设施。(责任单位:区建设交通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

(四)加强数字治理。深化数字化改革,体系化规范化推进数字经济系统建设,推进“亩均论英雄”3.0、产业链“一键通”“碳效码”、科创快易通等多跨场景应用,谋划一批经济数字化治理、产业数字化服务、数字产业化发展场景应用,提升产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发改局)

(五)加强服务引导。深入实施“三服务”2.0版,围绕七大攻坚行动项目清单,落实联系领导、联络员,及时破解项目推进中的难题。通过会议贯彻、媒体宣传、企业走访,持续宣传相关政策举措和典型做法,积极营造全社会支持“腾笼换鸟、凤凰涅槃”的强大声势和良好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区制高办、区委抓落实办、区委宣传部)

本方案自2022年6月12日起施行。

镇政办发〔2022〕29号(关于印发镇海区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doc

政策解读 《关于印发镇海区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政策解读
政策图解 图解关于印发镇海区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