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成文日期:
文件编号:
主题分类:
关于贝剑波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浏览量:
各司法所、局机关各科室(局)、区法律援助中心:
经研究,决定:
贝剑波同志任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叶雯同志任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王斌同志任九龙湖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朱启雯同志任区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王睿奕同志任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四级主任科员;
张子歆同志任庄市司法所四级主任科员;
宋元元同志任招宝山司法所四级主任科员;
免去:
贝剑波同志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副科长职务;
叶雯同志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副科长职务;
王斌同志九龙湖司法所副所长职务;
丁川同志法制综合科二级主任科员;
戎宙同志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上述同志任(免)职时间从2021年8月13日司法局党组会议决定之日起计算。
中共宁波市镇海区司法局党组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