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成文日期:

文件编号:

主题分类:

关于贝剑波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浏览量:

各司法所、局机关各科室(局)、区法律援助中心:

经研究,决定:

贝剑波同志任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叶雯同志任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王斌同志任九龙湖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朱启雯同志任区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王睿奕同志任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四级主任科员;

张子歆同志任庄市司法所四级主任科员;

宋元元同志任招宝山司法所四级主任科员;

免去:

贝剑波同志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副科长职务;

叶雯同志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副科长职务;

王斌同志九龙湖司法所副所长职务;

丁川同志法制综合科二级主任科员;

戎宙同志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上述同志任(免)职时间从2021年8月13日司法局党组会议决定之日起计算。

中共宁波市镇海区司法局党组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