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少跑腿 不动产登记收费启用电子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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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获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已于8月全面启用不动产登记收费电子票据,这意味着不动产登记正式和纸质票据说“再见”。

我区启动电子票据后,便民服务水平提升,提高了财政票据社会需求便捷度,大大节省了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时间。“现在有电子发票了,再也不用担心会弄丢了,支付宝缴费也特别方便,不用再排队去交登记费了,确实是一项便民举措。”市民王先生在不动产登记窗口通过支付宝扫码缴纳了登记费后高兴地说。

据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电子票据不仅具有和纸质非税收通用票据同等的法律效力,且可作为正式的会计凭证入账使用。推出提供电子票据服务后,群众无需再排队支付登记费及打印纸质票据,只需要通过支付宝扫描缴费,自助缴费完成后,等到第二天(T+1)就会生成电子票据。生成后,群众可通过“浙里办”APP中“宁波电子票据查验服务”或者通过宁波市财政电子票据服务平台查验电子票据。该流程简洁高效,可在1分钟内完成。而对于不方便扫码缴费的办事群众,或者不会操作的老年人,不动产登记窗口继续提供开具纸质票据服务。

与传统的纸质票据相比,电子票据不受地域限制,利于保管、易于查阅、便于使用。信息共享集成推动不动产登记的便民化,将“群众跑腿”人工取票模式切换成了“数据跑路”自动推送电子票据的全新服务模式,真正实现不动产登记缴费环节群众“零次跑”和“不见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