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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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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宁波镇海(2021)88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10月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7号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86254632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名称)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平方米)

用途

备注

1

宋爱国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镇海区庄市街道勤勇村甬江汇头

330211004011JC01188F00010001

80/160

农村宅基地/住宅


公告单位: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0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