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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1年民生商贸业发展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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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镇海区民生商贸业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商务局审核,现决定给予骆驼街道尚志村、骆驼街道东邑村堆放点等3家单位财政补助资金8万元整,具体金额明细见附件。

本次款项从镇海区民生商贸业发展资金-2021列支,通过镇海区商务局直接支付。各单位收到款项后,请按有关规定入账核算,并做到专款专用。

2021年度镇海区再生资源堆放点补助资金汇总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奖励依据

核定金额(元)

实际金额

(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1

骆驼街道尚志村堆放点

再生资源堆放点补助

30000

30000

农商银行骆驼支行

201000050750056

2

骆驼街道东邑村堆放点

再生资源堆放点补助

25000

25000

农商银行骆驼支行

201000050691022

3

九龙湖镇长石村堆放点

再生资源堆放点补助

25000

25000

农商银行九龙湖支行

201000050922707

合计



80000

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