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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魏超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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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社区、渔业社)、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魏超同志任镇农旅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该同志实行聘任制,聘期至2023年8月。任职时间自2021年7月31日镇党委会议决定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