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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镇委员会关于张燕云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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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为进一步增强村(社)班子工作力量,夯实基层组织工作基础,同时根据区公安分局关于加强辖区派出所民警与村(社)联系的要求,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张燕云同志任九龙湖村党委副书记(兼);

王  甬同志任汶溪村主任助理(兼);

陈  雷同志任长石村党总支副书记(兼);

袁立忠同志任西河村党总支副书记(兼);

陈  凌同志任龙源社区党支部副书记(兼)。

上述人员任职时间从2021年7月20日镇党委委员会议决定之日起计算。



中共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镇委员会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