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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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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以来,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严格按照区委区府和市局工作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重要保障,并贯穿到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全过程,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认真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完善机构建制,夯实法治基础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分局党组年初拟订的《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的实施意见》,确立了分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基本框架,明确分局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负总责,不定期且每年不少于2次听取和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党组书记、局长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班子成员抓业务抓法治的工作责任,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抓、部门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

二是明确工作责任,建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常务副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确立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按班子成员分管领域确定一名法治工作联络员,负责该领域的法治政府建设日常工作,建立法治工作专班。目前,各分管领域法治工作联络员明确,法治工作专班运转有效,为分局重大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争议依法化解等相关法治工作贡献力量。

三是把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建立领导带头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党组中心组每年不少于4次的学法用法计划,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

四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分局于每年第一季度向区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且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报告网站对外公布工作。

落实法制审核,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是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行为法制审核制度,依据市局出台的法制审核相关制度,梳理建立分局重大行政行为目录清单,执行重大行政行为程序规定,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机制,以有效实现科学民主决策。2020年分局协助完成申报重大行政决策社会风险评估事项1项,做好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工作,其中以区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5项,完成重大合同审查3件。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程序,将规范性文件纳入重大决策事项,统一提交局务会集体研究。按照市局《关于开展土地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为配合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落实,开展了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清理工作。分局完成对1990以来以本单位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在机构改革组建之后,选聘原国土和规划共2名律师作为单位顾问律师,形成顾问合力,发挥其专业特长。注重吸收律师参与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中,在规范性文件论证、重大事项决策、自然资源案件争议处理等方面广泛参与,充分发挥其法律智库作用。

强化监管机制,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完善行政执法制度,积极落实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的《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办法》、《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大行政决定合法性审核办法》等相关规定,将规定落实做细,真正推动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执法回避、调查取证、告知、审查、送达等执法程序,提高执法透明度。全力推进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应用,运用“互联网+”技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做好分局浙江省行政执法证年度培训考试工作,今年进一步梳理更新分局执法证持证情况,提高执法证持有率。

三是加大执法监察力度,推进历史积案分类处置,加强节假日执法保障,强化非法开采矿产资源处置。今年3月,分局印发了《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全面落实监管保护措施,对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开展集中治理,实现源头防控。

注重源头治理,健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诉讼应对工作,参照市局《行政应诉办法》要求,制定了《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行政复议、诉讼工作细则》,按照“谁主管、谁应诉”和“谁主办、谁出庭”原则,建立行政应诉配套工作制度,明确具体业务部门和工作人员的承办职责,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进一步提高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质量。

二是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和工作人员诉讼旁听制度,确定了“谁作为、谁答辩、谁出庭”的应诉原则,做到“应出尽出”,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2020年分局共办理行政复议、诉讼件14件(办结13件,1件正在办理中),数量较2019年同期有所减少,未出现败复败诉情形,在行政争议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方面取得较好效果,在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排名领先。

三是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坚持法定途径分类和矛盾集体协商机制这两个举措做好日常信访矛盾调解工作。制定出台了《宁波市自然和规划局镇海分局信访维稳工作实施意见》,规范完善来访群众接待、受理登记、交办、督办、核实和答复等全流程工作,全面提升信访维稳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维稳工作,规范办理流程,充分发挥基层所人头熟、地头熟、事头熟的优势,借力镇街道综合化解能力,协调解决信访群众合理诉求。

重视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一是制定年度法制宣传教育计划,编制法制宣传内容,开辟宣传阵地,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各类宣法日加大法制宣传,开展全方位全角度的“送法”活动,营造全区上下依法用地、用矿、用林、用海、用图的法治氛围。侧重做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二是做好机关内部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注重以案释法、庭审旁听的教学方式。2020年下半年,2名聘用律师分别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涉自然资规内容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法治培训。

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法治建设工作过程中,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对照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标准,发现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需引起足够重视,在下一步工作中予以纠正和完善。

行政行为的作出仍不够规范的情况。简政放权是行政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但在具体改革实践中,存在对法律理解适用不够到位,出于对行政效率的考量,不能够完全按照严格的行政程序执行,同时基层执法人员能力相对有限,不少行政行为在作出时,未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去走,此类案件一旦当事人提起复议诉讼,行政机关应诉应复往往比较被动。

实现“双下降”目标压力大。2020年分局共办理行政复议、诉讼件14件,较2019年数量上有所下降,但是综合考虑到疫情因素,今年诉讼复议数量仍可能存在反弹可能性,复议应诉压力仍然较大。自然资源系统依然是行政诉讼、复议的重点部门,不动产登记、土地拆迁、规划管理等都是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重要领域。

法治工作人员力量仍显不足。机构改革后管理领域范围更广,对人员的业务水平提出新要求。国土、规划、林业海洋等相关管理领域的合并,不同种业务间的融合,首先对业务科室人员提出了更高的专业业务要求,同时对法制审核人员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的管理法规需不断熟悉。按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要求,法制审核人数量要达到具有行政执法资质人员总数的5%以上。同时法治人员业务了解不深,难以应对相关诸多行政争议的处理。相关法制培训力度和强度仍相对不够,基层工作人员应对自然资源管理法治新问题能力也不足,这与现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要求不相适应。

行政执法涉专业种类多、查处工作难度大。机构改革后,行政执法权限扩大,包括了土地、矿产、森林、测绘、检验检疫等执法事项。目前行政执法队已组建,但执法人员的配备与专业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监督检查及查处新的职能分工还有待进一步落实。部分公益性项目(公园、公路、公墓)核查存在难度。

2021年工作思路

今年我们将对照区委依法治区办下发的问题清单,逐个问题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制定措施,着重整改,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体系,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章立制,构建法治制度体系。积极践行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完备的法律制度体系,一要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管理工作,做好法规政策的“立、改、废、释”,建立适应机构改革后自然资源管理职能需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体系。二要充分发挥法治工作专班作用,在重大行政行为法制审核、重大行政复议诉讼审查、剖析法治政府建设相关问题等工作方面履行职能,要注重法制力量培养,定期充实专班力量,加强专班人员能力培训。三要落实法治计划考核。对照《法治浙江建设考核评价细则》,结合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把任务责任分解到各科室、事业单位,明确时间节点。

(二)防范风险,切实把好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关。一要发挥法制机构作用。要加强基层法制机构队伍建设,切实履行合法性审查职能。严格按照上级法治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积极组建以“一把手”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制审核工作领导小组,以推动行政执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协调解决实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要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贯彻落实镇海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清理工作的通知》,在行政规范文件出台制定时就做好法制审核工作,按照审查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查、备案登记、异议审查和评估等工作,以问题为导向做好分局法规政策的“立、改、废、释”。三要规范具体操作程序。各科室和事业单位在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执行,严格按照操作流程、各环节时限要求等进行,防范法律风险。

(三)学法用法,增加分局依法行政意识。做好机关内部法制宣传与学习工作,履行法定职责,健全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提高全局干部的法律意识,提高做好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的责任意识、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一要做好干部法制培训,工作年度筹划安排法制培训计划,邀请行政法律一线法官、律师或者学者进行教授讲课,使分局干部职工树立行政法律概念,从学习相关行政案例中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二要进一步做好干部执法证培训申报工作,积极推动干部报考,增加全局人员持证人数。做好证件更新工作,申请一批新的证件,做好行政执法证管理工作,通过执法证培训提高干部执法能力,合理持有和使用执法证件以规范执法行为。

(四)积极准备,加强应诉协调工作。一要进一步加强应诉工作的主动性,法制科室要加强时间把控,业务科室要积极配合。加紧准备有关应诉材料,避免程序性错误,要加强准备更好应对庭审。二要加强应诉协调工作,对于部分重点案件,加强庭前沟通协调,积极向上级机关汇报案件进展情况。三要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加强法律顾问之间的协作,在法制教育培训,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等方面提供法律意见,并协助分局相关科室审查重要合同和法律文书。

(五)落实责任,依法依规做好执法监察。分局要紧紧围绕上级部门的中心工作,依据自然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工作规程,落实工作责任。以“一张图”工程为依托,以保护耕地为重点,不定期开展土地执法巡查,通过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的应用,进一步规范办案流程、文书,确实提高办案水平和能力,同时借力“四个平台”,强化对自然资源的监管和执法。一是不断完善与属地镇四个平台的联动巡查、执法机制,采取24小时动态监控模式,一经发现乱采乱挖行为,从严查处绝不姑息,有效根治辖区内矿产资源违法顽疾;二是加强节假日的执法巡查、值班备勤工作;三是加大违法多发区域的自然资源执法工作宣传力度,营造守法氛围。

(六)提升管理,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分局要积极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按照省市全力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纵深发展的要求,进一步优化自然资源“最多跑一次”办事流程,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有效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进一步加强事后监督检查,完善“双随机”抽查监管制度。分局要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更快更优服务企业,充分发挥组建后新职能优势,在主动服务项目审批中,通过不同业务融合的工作机制,切实优化我区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