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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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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镇海区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稳待遇、强监管、优服务”的工作总基调,以市医保局“五个年”建设为抓手,全力推进我区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以全面规范为抓手提升监管实效

(一)健全监管体系。成立局基金监管专班、基金监管领导小组、区医疗保障基金管理服务中心,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医保稽查流程》、《医保日常巡查流程》、《内控监管工作制度》。建立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机制,聘任首届12名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积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二)加强监管力度。深化“互联网+监管”,监管事项覆盖率、抽查任务按时完成率达100%,现场执法掌上执法率达100%,与区市监局、人社局跨部门联合监管占比为5.15%。布置落实省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市局联合专项治理、市医保监管1号和2号专项行动、专项治理“回头看”,追回医保基金39.51万元。坚持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全覆盖,全年累计暂停定点医药机构1-5月医保结算服务11家次,因违规查处解除协议4家,限期改正9家次。借助医保智能审核平台核减定点医药机构违规医疗费用70万元。受理查处举报案件3例,追回医保基金0.14万元。完成2020年度3个批次24家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受理审核工作,申请成功12家,医保服务协议年度续签191家。接收宁波五院监管职能。目前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分别达到58、133家。至12月底,共计1523名医师纳入医保医师协议管理,并对3名医保医师作出扣分处理。

(三)强化总额预警。约谈、预警和提醒22家2020年度总额超标定点医疗机构,督促定点医疗机构规范控费。组织召开医保预算总额指标谈判会,与医伈西医诊所通过谈判方式初步拟定该院医保预算总额。

(四)推进各项改革。督促定点医疗机构按时完成国家第一、二、三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约定量、第一批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冠脉支架调查申报工作。做好区内6家定点医疗机构DRGs住院病案数据三轮清洗、接口改造督查工作。做好区内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省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全覆盖改革工作。

二、以优质服务为根本保障基本民生

(一)落实疫情防控。按要求将新冠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完成2轮定点零售药店发热、咳嗽类药品防控现场督查。临时放宽医保长处方和市外就医转诊手续,取消代配药备案手续,延长零星报销时限,推迟健康体检,大力推进“不见面”办理。减半征收符合要求单位2月至6月单位缴费部分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累计减免16089家次16631.05万元。临时性减免“小升规”企业7月单位缴费部分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实际减免162家385.03万元。阶段性减免企业12月单位缴费部分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实际减免12679家6305.29万元。协助三建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协助蛟川街道企业复工复产。

(二)推进政策统一。落实5月至12月职工医保2020过渡年度政策,确保2021年度职工医保调整为自然年度。做好职工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参保征缴、生育医疗费实时结算、生育保险待遇和各类津贴补贴发放等工作。推进机关子女医疗统筹并轨至城乡居民医保,召开动员部署会,开展操作培训,组织机关医保政策“宣传周”活动。

(三)持续参保扩面。协调公安部门通报村、社区每月人员变动情况,召开镇(街道)专题部署会,至12月底,我区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25.95、9.99、17.23万人,基本医疗保险户籍参保率达99.73%,其中医疗保险全额免缴对象、部分补助的低保边缘对象共计2104人参保率达100%。

(四)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务服务2.0建设,19个事项完成系统对接并上线。实现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线上申请,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优抚对象补助等医疗费用“一次结”。新增7家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功能,目前已达16家,职工医保实现门诊特殊病种省内直接刷卡结算。6月起在九龙湖镇试点医疗费用零星报销事项收件等业务。8月起开展医疗费用零星报销等业务周六预约办理服务。12月底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等32家定点医疗机构和镇海龙成药店等113家定点零售药店支持使用医保电子凭证。

(五)开展“三服务”活动。常态长效开展“三服务”活动,今年来已组织“三服务”政策宣讲活动约10次,开展了“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医保集中宣传月活动,组织开展了总额超标定点医疗机构、DRGs落实医疗机构、镇(街道)等专题走访。

三、以全面发展为目标打造医保铁军

(一)建设清廉医保。制定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召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明确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强化廉政教育和风险防控力度,党组书记上党风廉政专题党课,组织开展余姚横坎头村“红色之旅”,全力配合区委巡察组入驻巡察。

(二)夯实党建基础。开展局党建专项问卷调查,建立局机关、中心两个党小组,建设走廊党建园地,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文明创建等志愿服务,开展“不负韶华,攻坚担当”机关党员干部责任大讨论、宁波当好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大讨论活动,强化活动实效和责任担当。

(三)强化学习教育。搭建“医保微课堂”平台,组织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医保政策解读和实务操作。常态化开展“周二夜学”,定期通报“学习强国”积分排名。设立“医保读书角”,推进书香机关建设。1名同志参加区直机关主题微型党课比赛获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