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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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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镇海区医疗保障局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围绕法治医保总体目标,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规范基金监管,标准经办服务,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推进医保基金安全运行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持续加强组织领导。党组专题听取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法治建设年度报告,把依法行政作为降低行政风险的重要举措,积极配合区委依法治区办开展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并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强化基金监管、窗口经办、信访接待等重点工作中的依法行政意识,在全局上下形成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

二、依法推进防疫工作。一是依法落实医保待遇。将新冠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三级及以上响应期间参保人员在“云医院”平台上的相关药品费用及诊疗费临时纳入医保结算。二是依法便捷经办服务。临时放宽医保长处方和市外就医转诊手续,取消代配药备案手续,延长零星报销时限,推迟健康体检,按照经办规范推进“不见面”办理。三是依法开展监管督查。积极配合区市场监管局跟进区内定点零售药店发热、咳嗽类药品防控要求,完成2轮定点零售药店现场督查。四是依法落实减负政策。减半征收符合条件单位2020年2月至6月单位缴费部分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累计减免16089家,减免医疗保险费16631.05万元。临时性下浮近3年新上规模小微企业7月份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涉及162家,减免385.03万元。五是依法开展基层服务。组织人员协助结对三建社区开展社区信息摸排、重点人员管控、封闭管理值守等工作。派员加入蛟川街道企业复工工作组,严格按规定做好复工条件核实和现场勘察评估工作。

三、全面规范基金监管。一是健全基金监管体系。成立局基金监管专班、基金监管领导小组,设立内控监管、内控管理、执法检查三小组,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及相关配套制度,厘清职责分工,明确工作流程,强化逐级审批机制,提升监管规范化和监管效率。制定《内控监管工作制度》,定期开展内控检查,严把内部风险防控关。二是完善两定机构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按照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管理全区190余家两定机构,完善两定机构准入、退出机制,定期受理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申请,实行两定机构属地管理,力保年度现场检查两定机构“全覆盖”。两定机构全部纳入医疗费用智能审核平台,有效规范诊疗售药行为。布置落实省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市医保监管1号、2号专项行动等各项专项行动,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在全区形成持续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三是加强专业法律力量。外聘政府法律顾问,积极发挥外聘法律顾问作用,按时完成聘用信息、履职信息录入登记。四是强化社会监督力量。制定《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工作规则》,选聘社会监督员监督举报欺诈骗保行为,宣传解释医保政策,全面反映意见建议。首批聘任社会监督员12名。

四、不断强化宣传教育。一是开展医保集中宣传月活动。以“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医保集中宣传月活动为依托,全方位宣传医保政策。在镇海吾悦广场外屏、定点医药机构经营场所、镇(街道)办事大厅、主要路口等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制作并播放宁波方言歌曲视频“医保基金监管经”,利用区两会、医保经办窗口、定点医药机构等平台发放《医保政策问答》2000份、宣传扇子1万把。二是搭建学习培训平台。打造“医保微课堂”学习平台,外请法律、业务等方面专家授课,内挖科室负责人、业务骨干等上讲台,提升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全年已围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等讲授多堂专题课,邀请法律顾问讲解医疗保障行政执法注意事项。三是扩大执法证持有人员范围。按要求组织参与行政执法证考试和申领工作,完成行政执法证件清理和信息补录工作,按规定组织公务员参加年度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年底拥有执法证人数为10人,另有3名人员已通过执法证考试,持续提升全局干部执法证持有率。


镇海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