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医保局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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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岚山村的困难群众黄先生,因患失代偿性肝硬化等多种疾病,需要经常赴宁波第七医院及宁波第二医院等多家医院治疗。2020年一年,已花费医疗费逾24万元,虽然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累计报销,但个人仍需负担6万多元,这也让黄先生家庭的经济一度陷入困境。

在区医保局的帮扶下,黄先生通过医疗救助追溯报销5652元,民政救助13968元,重特大疾病补充保险赔付11003元,应急临时救助5000元,慈善部门补助1500元等多重救助后,最终黄先生个人负担2.7万余元,让他减轻了不少经济压力。

为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医疗保障工作,一直以来,区医保局持续针对医疗费用负担沉重的困难群众开展系列解困帮扶工作。

该局通过各类工作,多方联动化解困难群众高额医疗费用。完善困难人员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排查的困难群众高额医疗费用发生情况,持续做好化解工作,加强部门协作,将高额医疗费用困难人员的信息及时推送给基层镇(街道)、民政、残联、红会、慈善等有关部门和相关社会组织,形成帮扶合力,实行“一人一议”“一事一议”,靶向施策。目前已减轻7名困难群众的经济压力,化解医疗费用29.5万元。

春节前后,区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带队走访辖区内10户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较多的困难群众家庭,宣讲医保政策,了解医疗保障情况,送上慰问品,提升困难群众对医疗保障的信心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确保困难群众安心过年、暖心过冬。

此外,该局持续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巩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综合保障待遇水平,充分发挥三重制度递次减负功能,及时根据上级部署提高医疗救助水平,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充分利用医疗救助系统,强化与民政部门间特殊困难群众信息推送,将医疗救助部门间的顺畅衔接作为年度工作重点,从被动救助转向主动作为,有效防范和化解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