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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海区智慧社区试点工作方案(2021-2023)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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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镇海区智慧社区试点工作方案(2021-2023)》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遵照执行。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8日

镇海区智慧社区试点工作方案(2021-2023)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数字化改革的部署要求及《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智慧社区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民基〔2021〕85号),对标“重要窗口”和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新目标新定位,结合镇海实际,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数字技术为支撑,以立足特色、发挥优势、补齐短板、破解难题为导向,以打造“管理便捷、服务主动、治理精细、设施智能”的智慧社区为目标,着力推进基层治理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推动基层治理能力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实现现代信息技术与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的深度融合,提升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

(二)工作原则

1.问题需求导向。以破解社区治理和服务中的突出问题为导向,重点从社区和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事情入手,通过数字化手段重构管理服务流程,提高管理服务效能。

2.整合各类资源。充分整合利用现有资源,推动各类基层治理数据互通共享和各类社区系统的迁移或集成,实现多维度多层面的功能应用,提升社区居民的使用率和满意度。

3.多方协同参与。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政策引导,广泛动员企业、社会组织参与智慧社区建设,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智慧社区建设格局。

(三)工作目标

以“智能化、标准化、流程优化”为引领,以基层治理数据共享和管理服务流程再造为重点,打造“1+1+4”一体化社区“智治”系统(即1个基层主题库、1个基层分脑及“镇易报”“镇惠民”“镇参与”“镇管家”4大应用场景,以下简称“智治”系统),进一步减轻社区负担,切实提高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智慧化水平,着力构建智慧、便捷、高效的社区治理体系。力争2022年12月底前在全区建成10个“智慧社区”示范点;2023年3月底前在全区实现“智治”系统全覆盖,社区治理精准化、服务精细化水平显著提高,社区工作者和社区居民智慧化应用能力显著增强,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搭建“基层主题库”,打破数据壁垒。借助区政务数据仓、区数据共享平台,整合省市民政部门、外部关联部门、村社基层等跨部门、跨业务数据,针对居民、社会组织、社工、公共服务等社区治理服务要素进行数据建模,构建面向社区应用的“基层主题库”,实现基层治理数据的互通共享,夯实社区“智治”的数据基础。

(二)搭建“基层分脑”,重构管理服务体系。依托社区减负、治理、服务指标和评价体系,打造社区人工智能助手--“基层分脑”,抓取四大应用场景数据,分析、评价、展示社工工作情况和社区治理服务现状,确保社工实时掌握工作进度、管理者实时掌控治理服务态势,推动社工工作由人工驱动向智能驱动转变、社区治理和服务从经验判断型向数据分析型转变。

(三)构建四大应用场景,推动治理能级提升。

一是建立以社区减负场景为核心的“镇易报”平台。以社区减负场景为主要突破口,充分运用人工智能技术,针对社区业务报表填报,重构填报流程,减少填报层级,实现制式报表自主填报、非制式报表辅助填报;针对社区专职工作者日常走访,通过信息自动比对,实现居民、社会组织等基础信息变动的实时提醒、一键确认,提高走访效率,减轻社区报表压力,从而使社工从繁重的报表填报中解脱出来,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居民服务和基层治理中。

二是建立以社区服务为重点的“镇惠民”平台。针对基层社会保障领域业务,以“智能比对”取代“人工比对”,为居民、社会组织等服务对象自动匹配可享受的政策,推动社区服务由“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确保惠民服务落地更主动、更精准、更智能。

三是建立以居民自治为要点的“镇参与”平台。整合社区治理“码上参与”系统,建立完善信息发布、线上议事、供需链接等功能,畅通居民线上诉求表达渠道,发挥红色物业联盟、自治互助站等多元主体作用,形成居民线上线下、民情反馈、民意表达、议事协商的社区治理良好氛围,有效提升基层治理居民参与水平。

四是建立以社区平安为依托的“镇管家”平台。以社区应急管理系统、人脸识别、“无触感”监护等智能化设施为基础,分析社区出入人员、消防安全、老年人居家生活等信息,实现智能报警、智能监护,并为社区防疫、安全等精准管理提供支撑。

(四)加强智能设施建设,延伸“智慧治理”触角。2023年3月底前,结合老旧小区改造,优化招宝山街道、骆驼街道智慧水、电、气网布局,对人脸识别、充电桩等设施进行智能化扩面改造。并在新建社区提前规划智慧社区的基础设施。

(五)加强宣传推广,提升“智治”应用水平。开展全区城乡社工专题培训,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及治理服务能力,提升系统使用水平,创新考核方式,推动系统和社区管理服务体系深度融合。开展一体化“智治”系统推广活动,提高系统的知晓率、使用率,引导广大居民积极参与。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1年8月底前)。成立区智慧社区试点建设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统筹谋划推进试点工作。

(二)试点实施阶段(2021年9月-2022年5月)。全面动员部署,完成“智治”系统软件开发和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并建立科学的考核体系,在全区各镇(街道)试点实施。

(三)推广应用阶段(2022年6月-2023年3月)。在试点实施的基础上,边建边用边改,持续优化系统软件功能,形成较为完善的“智治”系统,并在全区全面推广应用。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4月-2023年5月)。总结推广应用经验,形成具有镇海特色的社区“智治”模式,为省、市提供可复制、可参考的工作经验。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区智慧社区试点建设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统筹谋划推进试点工作。区民政局牵头负责智慧社区试点建设的整体推进、协调和督促工作;区大数据中心负责协调各部门数字化系统、省市区三级共享平台共享数据的审批、数据治理及专题库建设,并指导项目建设全过程;区委改革办负责基层报表流程改革;区委组织部负责线上党建,发挥党员引领作用;区财政局负责落实智慧社区经费保障;区委政法委、区矛调中心、区公安分局、区资规分局、区建设交通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区医疗保障局分别负责落实好“四个平台”、人口库、不动产、停车系统和门禁、社保、学生信息、医保等数据与“智治”系统的数据共享工作;区委宣传部负责智慧社区建设的氛围营造和宣传工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落实居民志愿者公共停车位免费停车奖励政策。                                                                                                   

(二)经费保障。加大对试点项目的财政投入,确保“智治”系统建设、推广、人员培训及社区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等经费。

(三)智力保障。拟聘请浙大等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组成专家顾问组对我区试点工作进行指导。

附件:镇海区智慧社区试点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

附件

镇海区智慧社区试点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

一、领导小组

组长:林  斌

常务副组长:孙大海

副组长:彭  鲲     区政府办公室

    文有禄     区民政局      

成员:梁明初     区政府办公室

   杨承志     区委改革办     

   梁晓俊     区委组织部

   孙海雄     区委政法委

   林世军     区委宣传部

   孙  灵     区财政局

   尹绍宁     区公安分局

   葛国斌     区资规分局

   毛友军     区人力社保局

   董国军     区教育局

   范  骏     区建设交通局

   刘义敏     区卫生健康局

   张新东     区医疗保障局

   秦春艳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余春坤     区矛调中心                  

   唐  宏     区大数据中心

   徐良鸿     区残联

   许佳男     澥浦镇

   徐  露     九龙湖镇

   叶显能     招宝山街道办事处

   徐  钢     蛟川街道办事处

   张子希     骆驼街道办事处

   朱作东     庄市街道办事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文有禄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专班

组长:文有禄   区民政局

副组长:许希启   区民政局

成员:赵  彬   区民政局

   郁  松   区民政局

   徐  峰   区大数据中心

   余剑峰   区委政法委                  

   胡金伟   区建交局

   鲍春磊   区卫生健康局

   芦东芳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李  静   区医疗保障局

   江少伟   区矛调中心          

工作专班设在区民政局,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智慧社区建设推进中的组织协调工作。

镇政办发〔2021〕54号(关于印发镇海区智慧社区试点工作方案(2021-2023)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