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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镇海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能测试办法(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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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镇海区新闻中心的摄像记者(2)岗位将重新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为确保测试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测试办法。

一、测试原则

专业技能测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测试安排

测试岗位

测试报到时间

考生报到地点

摄像记者(2)

2021年1月15日上午7:30

镇海区新闻中心(镇海区南大街36号)五楼大会议室

三、测试须知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参加测试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如实填写的《考生健康申报表》(附件2)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报到地点报到,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岗位测试具体须知详见附件(附件1)。

因考生测试时需将手机等通讯和上网工具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请各位考生携带无通讯或网络功能的普通手表一个,用于计时。

四、防疫事项

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测试现场组织工作,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申报表》,并履行个人健康证明义务及防疫相关要求事项。考生应自备口罩,“健康码”或“甬行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良好、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参加测试。

有以下几类情况的考生须在1月14日16:00前向区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方式附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测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国内第一入境地签发的“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以及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均呈阴性的证明材料;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除提供测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测试前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有发热呼吸道症状的,须提供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测试。

五、其他事项

本《办法》由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海区新闻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4-89287143、26273961

监督电话:0574-89287852


附件:1、摄像记者(2)岗位专业技能测试须知

2、考生健康申报表



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镇海区新闻中心

2021年1月8日

附件1 摄像记者(2)岗位专业测试须知.doc

附件2 考生健康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