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全力落实“禁塑令” 引导各行各业自觉生产使用可降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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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要求,区市场监管局结合相关工作职能,积极行动,抓好“禁塑令”工作的落实。

经过排查,区内共有塑料制品生产企业28家,其中有能力生产可降解塑料制品企业3家(占10.7%),涉塑类食品相关产品许可证企业12家(占42.8%)。

“辖区内有一家生产一次性棉签的企业己贯彻落实相关政策,采用纸管和竹棒替代塑料棒。”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

目前,全区累计抽检12批次塑料制品(购物袋和食品相关包装产品),经检验,合格9批次,不合格率为25%,对不合格企业已进行立案查处。

同时,区市场监管局积极抓实辖区内各环节的塑料制品产品质量监管,加强流通领域塑料制品的日常检查,抽检各类经销商塑料袋5批次,不合格2批次,合格率60%,立案3起,处罚1178元。

“我们希望通过媒体,还有各类宣传,引导社会各行各业自觉使用可降解产品。”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该局制作了宣传海报并委托厂家订制了5万个可降解塑料袋(附宣传文字)。针对菜市场大量使用塑料购物袋的现状,工作人员做到软件(资料宣传)和硬件(购物袋发放)两手抓,提高经营户的感性认识和实物体验感。

执法人员一方面鼓励经营户使用生鲜产品可降解包装膜(袋),一方面积极向市民推广使用环保袋、纸袋、菜篮等非塑料制品,扩大公众参与的积极性。

截至目前,该局已陆续向176家药店、20余家菜场、50家大型餐饮店等领域张贴海报和发放可降解购物袋,有效提高了社会各界对禁塑令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采用形式多样的方式投放公益广告,增加公众对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认同和支持;严查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25mm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和厚度小于0.01mm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等行为;对禁止生产、销售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和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塑料制品等开展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和净化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