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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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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全区医疗保障工作规划和医疗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医疗保障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

2.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配合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组织实施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健全完善全区重特大疾病补充保险制度。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3.组织制定并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配合上级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承担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4.组织落实上级关于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支付标准和收费等政策,负责落实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5.组织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配合上级做好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6.负责落实上级关于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建设,实施区级定点药店协议管理和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师协议管理,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9.职能转变。深化医疗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协同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智慧医保”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加强医保与分级诊疗、价格、控费、签约服务等政策衔接,发挥医保杠杆作用,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价格形成机制,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进一步提高医保资金使用绩效,确保实现医保资金可负担、能持续。

10.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加快推进医保与医疗、医药、医助等数据互联互通,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只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决算纳入局本级决算统一管理。

二、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2,649.01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649.0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镇海区医疗保障局为2019年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的单位,原社会医疗保险处属于镇海区人社局下属事业单位,2018年决算数据由人社局汇总公开。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649.01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649.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649.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649.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8.37万元,占22.59%;项目支出2,050.64万元,占77.4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49.01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649.0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镇海区医疗保障局为2019年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的单位,原社会医疗保险处属于镇海区人社局下属事业单位,2018年决算数据由人社局汇总公开。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49.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649.0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镇海区医疗保障局为2019年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的单位,原社会医疗保险处属于镇海区人社局下属事业单位,2018年决算数据由人社局汇总公开。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49.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6.46万元,占5.15%;卫生健康(类)支出2,429.21万元,占91.7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83.33万元,占3.15%;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49.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镇海区医疗保障局为2019年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的单位,原社会医疗保险处属于镇海区人社局下属事业单位,2019年预算数据由人社局汇总公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8.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66.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1.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劳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18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镇海区医疗保障局为2019年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的单位。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相关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相关费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1万元,占100.00%,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0.2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镇海区医疗保障局为2019年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的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因公务来我局检查、指导、调研工作和兄弟县(市、区)局来我局考察、学习交流等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镇海区医疗保障局为2019年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的单位。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累计35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因公务来我局检查、指导、调研工作和兄弟县(市、区)局来我局考察、学习交流等支出。接待35人次,5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宁波市镇海区医疗保障局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19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0项目分别委托“0”“0”等第三方机构(或局内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组织对0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至少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附绩效自评表)

宁波市镇海区医疗保障局在2019年度无部门评价绩效项目。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说明:部门评价是指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财政评价是指以财政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5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1.5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镇海区医疗保障局为2019年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的单位。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5.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5.8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镇海区医疗保障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25.卫生健康(类)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宁波市镇海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