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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镇海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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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宁波市镇海区房屋征收办公室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土地征收、城乡房屋征收(拆迁)、安置的政策和法规,协助区委、区政府拟定和完善本区的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全区征地及房屋征收(拆迁)安置工作年度计划的编制,有关手续报批及经费审核等工作;协助组织全区的土地征收工作,指导、协调房屋征收(拆迁)和安置房建设工作,负责区及市以上重点工程的征收(拆迁)工作;负责全区征地及房屋征收(拆迁)安置工作的考核、检查、通报和信息交流;负责房屋征收(拆迁)安置政策的宣传及人员培训,提供房屋征收(拆迁)安置有关政策的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做好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工作,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镇海区房屋征收办公室部门预算只包括本级预算。

二、宁波市镇海区房屋征收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宁波市镇海区房屋征收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419.93万元,支出总计419.93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42.29万元,增加11.2%,支出总计增加42.29万元,增加11.2%。主要原因是:按规定调整人员工资及项目经费因业务量增加适度调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19.93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419.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19.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19.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4.93万元,占96.4%;项目支出15万元,占3.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419.93万元,支出总计419.93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42.29万元,增加11.2%,支出总计增加42.29万元,增加11.2%。主要原因是:按规定调整人员工资及项目经费因业务量增加适度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9.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2.29万元,增长11.2%。主要原因是:按规定调整人员工资及项目经费因业务量增加适度调整。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9.9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19.98万元,占76.1%;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84万元,占6.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15万元,占3.6%;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56.11万元,占13.4%;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54.38万元,支出决算为419.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主要原因是按照规定调整工资。其中:

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254.5万元,2019年决算为319.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7%,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规定调整工资。

②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15万元,2019年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21.57万元,2019年决算为19.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并按规定合理调整社保缴费基数。

④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8.63万元,2019年决算为8.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按规定合理调整社保缴费基数。

⑤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54.34万元,2019年决算为55.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规定合理调整公积金基数。

⑥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0.34万元,2019年决算为0.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合理调整社保缴费基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4.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58.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6.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镇海区房屋征收办无政府性基金。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使用情况。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精神,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相比,与往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19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相比,与往年持平,主要原因是镇海区房屋征收办公室为车改单位,不存在公务用车购置费,不存在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精神,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镇海区房屋征收办公室为车改单位,不存在公务用车购置费,不存在公务用车运行费。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精神,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外宾接待:无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无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镇海区房屋征收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涉及项目0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占项目资金预算总额的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房屋征收办公室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无项目,不涉及项目资金。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所属均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8万元。

3.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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