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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区委组干通〔2020〕8号文件通知,经研究,决定:
徐鹏同志任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组织人事科科长。
该同志实行聘任制,聘期至2023年8月。
免去:
徐鹏同志的组织人事科副科长职务。
该同志的任(免)职时间自2020年9月11日局党委会议决定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