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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 08- 31 浏览量:

镇海区民政局
 
机构名称 镇海区民政局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镇(街道)开展民政工作。

(二)负责全区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评估和管理工作,依法监督社会组织活动,保障其合法权益,指导全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

(三)组织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全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指导孤儿、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拟订儿童福利相关政策,牵头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建设。负责收养登记管理。

(五)组织拟订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参与城市基层治理相关工作。

(六)负责行政区划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

(七)负责殡葬管理和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指导推进殡葬改革、婚俗改革。

(八)拟订全区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参与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组织并指导养老机构的行业管理和社会化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生活补助工作。

(九)拟订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慈善事业的发展和慈善组织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慈善组织参与有关对口支援和结对帮扶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和区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十)组织拟订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建设政策,负责推进全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志愿服务政策,负责志愿服务组织登记、管理及相关违法行为的查处等行政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监督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指导小型水库移民扶持工作。

(十二)负责监督检查民政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区民政行政执法工作。

(十三)负责民政事业计划、财务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民政事业费的管理使用。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地址 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D3座
联系方式 0574-89287569
办公时间 夏令时8:30-11:30,14: 00-17:30;冬令时8: 30-11: 30,13: 30-17: 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监督电话 0574-89287569
邮编 315200
传真 0574-89287571
监督部门 办公室
机构负责人 文有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