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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 08- 31 浏览量:

宁波市镇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机构名称 宁波市镇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以及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落实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办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及其他有关人员的优待、抚恤等工作。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烈士纪念设施和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申报拟列入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办境外我区烈士和外国在镇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地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依法依规解决退役军人合理诉求,扶持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机构地址 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3号F座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方式 0574-86282376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夏令时为: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监督电话 0574-89389300
传真 0574-89389297
监督部门 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机构负责人 邓伟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