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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宁波市镇海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事项通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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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0年宁波市镇海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人员简章》(下称简章)相关规定“紧缺岗位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起点的或岗位要求取得卫生高级职称的,采用简化程序方式进行”,现将简化程序直接参加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1.对象:资格初审通过并完成缴费确认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起点的或岗位要求取得卫生高级职称的考生。
2.时间:2020年9月4日9:00-11:30
3.地点: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南二西路718号镇海区人民医院门诊四楼会议室二
4.注意事项:
(1)按简章要求提交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材料不全或提交的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2)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防疫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和面试场所实行“亮码+测体温+戴口罩”管控措施,考生需自备医用外科口罩;
2.考生需填写《个人健康承诺书》(附件)。
镇海区卫生健康局
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