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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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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全区医疗保障工作规划和医疗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医疗保障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

(二)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配合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组织实施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健全完善全区重特大疾病补充保险制度。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三)组织制定并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配合上级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承担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四)组织落实上级关于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支付标准和收费等政策,负责落实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五)组织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配合上级做好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六)负责落实上级关于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建设,实施区级定点药店协议管理和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师协议管理,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七)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深化医疗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协同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智慧医保”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加强医保与分级诊疗、价格、控费、签约服务等政策衔接,发挥医保杠杆作用,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价格形成机制,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进一步提高医保资金使用绩效,确保实现医保资金可负担、能持续。

(十)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加快推进医保与医疗、医药、医助等数据互联互通,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只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局本级预算统一管理。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总体情况

(一)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收支总预算3088.2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88.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专户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用累计盈余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卫生健康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类)。

(二)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本部门2020年收入预算3088.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88.23万元,占93.5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 %;专户资金 0 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200万元,占6.4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用累计盈余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占0%;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 %。

(三)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本部门2020年支出预算3088.23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05.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2885.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96.9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540.3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87.25万元,项目支出2460.6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四)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888.23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88.23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05.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2685.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96.95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88.23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239.2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政府机构改革,成立了医疗保障局,增加了城乡医疗救助和生育保险等新的职能。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05.78万元,占3.66% ; 卫生健康支出(类)2685.50万元,占92.98%; 住房保障支出(类)96.95万元,占3.36% 。

3.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480.5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93.19万元,增长24.06 %,主要原因是2019年政府机构改革,新成立了医疗保障局,人员和机构职能均发生了改变。

(2)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2045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242.87万元,增长13.48 %,主要原因是2019年政府机构改革,新成立了医疗保障局,新增了机构职能。

(3)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16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49.77万元,减少了23.73%,主要原因是2019年决算执行数包括了上级补助的城乡医疗救助资金,2020年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不包括上级补助收入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55.6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30.69万元,减少了31.47%,主要原因是政府机构改革,成立了新的医保局,职能改变后,原来的行政运行经费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改变为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6.51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6.51万元,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原科目删除后,预算归并。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7.45万元,下降100%,原因是科目调整,2020年该科目删除。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9.11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7.98万元,增加了37.7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4.56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4.19万元,增加40.4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96.47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13.57万元,增长16.37 %,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1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0.48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0.05万元,增长11.6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27.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40.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7.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5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学术交流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接待上级部门因公务来我局检查、指导、调研工作和兄弟县(市、区)局来我局考察、学习交流等支出。2020年比上年预算数下降5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精神,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

4.公务用车运行费: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重点项目情况:无

2.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本部门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镇海区社会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和镇海区社会医疗保险救助中心2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7.25万元,较2019年预算数增加18万元,增长25.99%。

3.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本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19.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9.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9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固定工作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固定工作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设备。

5.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万元;其中纳入绩效评价项目1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59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的用于核算和反映政府非税收入以及其他需要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8.用累计盈余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累计盈余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9.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项目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指财政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20年区级部门预算公开(医保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