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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镇海新城管理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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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宁波市镇海新城管理委员会负责提出新城开发建设的目标定位和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及开发规划的制订、实施;负责新城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项目的计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征地、拆迁、安置计划、方案、政策的制订,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征地、拆迁、安置工作;负责确定招商项目落户的政策、条件、土地使用的方式和价格,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落户项目的供地及其它配套服务工作;负责区域内建设地块开发和使用权出让、转让的审核、报批和管理;负责建设资金筹措;负责对下属公司的管理;负责拟定有关行政管理规定,建立工程建设程序和工程保廉体系;区政府授权负责其它行政管理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宁波市镇海新城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包括管委会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总体情况
(一)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收支总预算476.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收入预算47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6.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
(三)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支出预算476.8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9.76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53.0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3.75万元。
(四)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476.8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6.8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9.76万元。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76.8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3629.1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有项目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5.2万元,占68.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84万元,占12.97%;住房保障支出89.76万元,占18.83%。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⑴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款)行政运行(项)325.2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1858.09万元,下降571%,主要原因是没有项目支出。
⑵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61.84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减少2.77万元,下降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⑶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项)89.76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22.72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7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53.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3.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
4.公务用车运行费: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本单位没有重点项目情况
2.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本级1家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75万元,较2019年预算数减少9万元,下降37.89%。
3.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本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5.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用于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用于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