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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招商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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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区国内外招商引资的组织和协调,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相应的服务工作;

2.组织全区重大对外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活动及来镇投资客商的接待联络工作;

3.负责全区招商引资、招才引智重点项目、重要客商的信息收集汇总、研究分析和跟踪服务;

4.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和企业参加市外大型投资洽谈和外地在宁波的投资推介等工作。

5.指导全区外商投资工作,配合做好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事项的备案;

6.组织开展各类招才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引才网络、引才队伍建设,负责做好人才引进对接服务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区招商中心部门预算包括中心本级部门预算。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总体情况

(一)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收支总预算963.7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类)。

(二)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收入预算963.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63.72万元,占100%;

(三)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支出预算963.72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808.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0.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104.84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551.7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89.95万元,项目支出322万元。

(四)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963.72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63.72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808.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0.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104.84万元。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63.72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139.66万元,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部分部门职能划转相关人员随之划转。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808.72万元,占83.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0.16万元,占5.2%;住房保障支出(类)104.84万元,占10.9%。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⑴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95.6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78.97万元,下降28.7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部分部门职能划转相关人员随之划转。
    ⑵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商贸)(项)22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1.2万元,下降5.17%,主要原因是按区财政局要求缩减经费。

⑶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30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15.45万元,增长5.43 %,主要原因是今年增加镇海区驻北京、上海、深圳等三个联络站工作经费预算开支。

⑷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291.12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66.59万元,下降18.6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部分部门职能划转相关人员随之划转。

⑸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3.44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7.68万元,下降18.6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部分部门职能划转相关人员随之划转。

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6.72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1.28万元,下降7.1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部分部门职能划转相关人员随之划转。

⑺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04.28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0.65万元,增长0.6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经费支出调整。

⑻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0.56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0.04万元,下降6.6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部分部门职能划转相关人员随之划转。

(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63.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51.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9.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77.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52.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35万元,其中一般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35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人员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020年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6.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中心加大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工作力度,赴国外重点城市做好专题招商推介活动。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2.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来镇客商投资考察、交流洽谈等日常公务接待以及镇海区驻北京、上海、深圳等联络站接待客商等公务支出。2020年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03.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镇海区驻北京、上海、深圳等联络站接待客商的公务支出预算。

3.公务用车购置: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2020年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4.公务用车运行费: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0年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重点项目情况—招商专项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①主要用于全区开展招商工作和活动的专项经费。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带队的出国、出境专项招商引资活动所需经费;接待来镇考察的投资客商,及率队赴外地开展招商推介活动所需费用;招商中心各类专项及小分队招商活动所需费用;开展全区性招商工作专项培训的支出;经区委区政府批准的招商有关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等奖励资金等等。②经区委区政府批准设立的北京、上海、深圳等三个招商引智联络站负责招商招才、推介镇海、拓展人脉等工作,实行预算包干,每个驻外工作组每年90万元工作经费,用于驻外人员补助、差旅费、公务接待、专题招商引智交流活动费、办公费等。

(2)立项依据:《镇海区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关于印发《关于设立重点区域招商引智联络处开展驻点招商引智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3)实施主体:区招商中心

(4)实施方案:①根据年度宁波市和镇海区文件要求,召开工作会议,部署任务,做好年度计划和方案;

②镇海区驻北京、上海、深圳等三个招商引智联络站根据年度任务和要求做好招商引才、推介镇海、拓展人脉等工作计划和方案;

③在计划实施期间,对各科室和三个联络站加强监督,确保任务按既定目标完成。

(5)年度预算安排:镇海区驻北京、上海、深圳等联络站工作经费150万;日常办公经费25万;小分队招商费用40万;大型招商活动经费50万;领导因公出国(境)费用35万。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镇海区招商专项资金

 
 

主管部门

 
 

镇海区财政局

 
 

实施单位

 
 

区招商中心

 
 

项目总投入

 

(万元)

 
 

300

 
 

其中:财政拨款

 

(万元)

 
 

300

 
 

年度目标

 
 

1. 引进市外内资和浙商回归省外资金116亿元和68亿元;

 

2. 实现实际利用外资1.78亿美元。

 
 

绩效指标

 
 

指标类型

 
 

指标名称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举办大型招商活动

 
 

大于等于5次

 
 

质量指标

 
 

引进市外内资、引进浙商回归省外资金、实现实际利用外资

 
 

116亿元、68亿元、1.78亿美元

 
 

时效指标

 


 

效果指标

 
 

经济效益

 
 

带动本区经济增长,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有效促进

 
 

社会效益

 


 

环境效益

 


 

受众满意度

 
 

服务企业满意度

 
 

>90%

  







2.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本部门本级1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9.95万元,较2019年预算数减少6.91万元,下降7.1%。

3.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本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3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设备。

5.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300万元;其中纳入绩效评价项目1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3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的用于核算和反映政府非税收入以及其他需要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8.用累计盈余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累计盈余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9.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商贸)(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指反映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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