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川推行“168阳光村务”监督法
宁波日报
2020-05-13

清水浦村正在召开村民代表会议。

镇海蛟川街道清水浦村将高架桥下的闲置空间开辟成临时停车场,在方便村民停车的同时,也使村庄环境更为整洁。

清水浦村的停车问题,一度让村干部“犯愁”。由于路面狭小,清水浦村委会周边和进村主路乱停车现象突出,“村民和企业车辆进出村庄非常不方便,还给消防安全带来极大隐患。”村党委书记朱明章说。去年,清水浦村准备将高架桥下的空间改造成临时停车场,设立隔离栏杆,并对村道机动车停车位应划尽划。村里按照“168阳光村务”监督法的规定,让村民展开充分讨论。“一开始,不少村民提出反对意见,他们觉得没必要花钱建这个停车场。在讨论中,大家意识到文明停车事关村庄的长远发展,意见逐渐趋于一致。”朱明章说,“目前,项目已经完工。村里还将利用大讨论的影响,把文明停车、文明出行写进村规民约。”

8年前,在蛟川街道纪工委的推动下,“成立一个村监督委员会,明确六大重要事项,严格按八步操作流程”的“168阳光村务”监督法,成为蛟川街道所有村(居)的“标配”。

“疫情防控持续向好,事关村庄发展的大事要提上日程了。今年我们村有7个重大事项,项目上马之前,按照‘168阳光村务’监督法,要先征求村民的意见。”朱明章说。

“168阳光村务”监督法让村民有途径表达意见,调动了他们参与村庄建设的积极性,同时还扎紧了“小微权力”的篱笆,“保护”了村干部。“168阳光村务”监督法规定,涉及村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村集体资产处置等六大重要事项,按村党组织提议、村民会议决议等八步操作,而且每一步要有清楚的记录。在执行初期,有村干部质疑,村民代表大会上近百名党员、代表签名表决,既麻烦又费力。

“起初我们也觉得麻烦,但现在已经离不开了。”朱明章说,8年里,“168阳光村务”监督法已成为村庄大小事务的办事依据。根据规定,表决事项必须与会代表人数三分之二同意才算通过。“这些年,也有部分事项因村民多数不同意,直接被否决。村里就会根据决议,停止项目推进。”朱明章说。村民看到村干部规范用权,对村干部愈加信任,清水浦村的工作日益得到群众支持。

“168阳光村务”监督法作用下的村务决议公正、公开、透明,久而久之,村民对村务村情的知情权、监督权的行使十分上心,村民代表大会也不再是事不关己的“形式主义”,而是参与到村务建设的最直接方式。“村就是另一个家,能参与到‘家’的建设,怎么会不积极呢?”一位村民代表告诉笔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