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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民政局关于下拨钦寸水库移民安置调概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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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湖镇政府、澥浦镇政府、庄市街道办事处、骆驼街道办事处、蛟川街道办事处:
根据《宁波市民政局关于下拨钦寸水库移民安置调概资金的通知》(甬民发[2019]104号)文件精神,增加宁波市钦寸水库移民安置调概资金,其中下拨镇海区钦寸水库移民安置调概资金249.3万元(其中沙河村归属高新区划转高新区13.5万元),剩余235.8万元笔资金按照各镇(街道)钦寸水库移民安置人数进行分配及下拨。
根据《宁波市民政局关于下拨钦寸水库移民安置调概资金的通知》(甬民发[2019]104号)文件规定,本次下拨资金专项用于钦寸移民安置点的基础设施建设、移民生产安置、移民后期扶持及其他涉及移民安置工作方面的支出。各镇(街道)要严格按照《钦寸水库移民安置工作任务资金双包干协议书》有关规定,加强移民安置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钦寸水库移民安置调概资金分配表
宁波市镇海区民政局
2020年3月5日
附件
钦寸水库移民安置调概资金分配表
镇(街道) | 移民安置数(人) | 应拨移民安置调概资金(万元) |
九龙湖镇 | 86 | 77.4 |
澥浦镇 | 69 | 62.1 |
庄市街道 | 56 | 50.4 |
骆驼街道 | 42 | 37.8 |
蛟川街道 | 9 | 8.1 |
总计 | 262 | 235.8 |
说明:
根据钦寸水库工程建设移民安置可研估算调整规划设计变更及资金调概报告(初稿)和任务资金双包干协议,宁波市钦寸水库移民安置调概资金主要是增加基础设施补偿费人均0.9万元(从原任务资金双包干协议明确的人均0.8万元提高到人均1.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