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食品安全

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成文日期:

文件编号:

主题分类:

镇海区市场监管局甄选出10家餐饮单位作为首批疫情防控期间团体供餐保障单位

发布日期:2020-02-09

为积极响应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尤其是避免企业复工中群体性聚餐可能引发的风险,镇海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经过前期研判、认真排摸、严格审核,甄选出宁波市镇海津瑞食品有限公司等10家餐饮单位作为首批疫情防控期间团体供餐保障单位,主要面向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提供集体用餐及配送服务。

一是调查排摸,制定方案。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卫生条件好、管理规范、规模较大且具有一定配送能力的餐饮单位(包括集体配送单位、中大型餐饮、中式快餐、品牌连锁店等)进行筛选,制定《疫情防控期间镇海区团体餐饮预订服务方案》,对餐饮配送服务对象和范围、订餐和配送方式、供餐单位、食安保障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是定期巡查,严格监管。要求各供餐企业承诺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以及市、区政府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工作的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用餐食品的质量和安全。区市场监管局对供餐企业加大巡查力度,一经发现有不规范操作即取消配送资格。

三是加强宣传,扩大参与。第一时间通过局微信公众号、镇灵通等媒体向公众发布公告,为有需要的企事业单位提供信息,同时鼓励支持我区餐饮企业迅速调整经营策略、履行社会责任、加入到供餐企业队伍,为疫情防控工作出一份力量。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